我有个单位要求我们出示业务员单位身份证明,其中要求提到:主要负责*****销售及货款结算业务,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这句话是否妥当,该如何理解?如果这么一来,假设该公司不履行付款义务,是否这个经济后果就应该由我们承担了。
我说的:我们承担其实就是指我们公司承担的,如果改成:由我方违约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是否就可以规避这种不是我方原因造成的风险了。
今天有三名广发信用卡业务员跑宿舍来要我们办信用卡,当时就帮忙填了申请单,并且让她们拍了身份证和学生证,请问这是否合理,有什么危害吗? 另外这样办了信用卡后会不会有后续的问题? 另外,如果有风险,该如何来补救? 假如那几名业务员将拿走的身份证和资料信息去其它银行开户办卡或进行其它非法活动时又该如何?
A和B是亲兄弟,C是业务员。 A负责工厂的生产运作,B在A工厂里设立外贸部,负责接单给A的工厂做,用的是同一个公司名称,和同一个银行账号。 C是B的下属,同样是接单给工厂做的。 B和C之间有签合同的,但合同中没有写明工资与提成,口头达成的协议是:按净利润的10%算提成。 现有C接有一订单,从接单,跟单,船务
经过如下: A与B同属一家公司业务员。08年4月,B请求A帮助处理B的积压货物,A同意并从A认识的客户C和D等人收取货款37500元交予B(过程中,公司不知情),B开具给A相关收条凭证。 B拿到货款,但是由于部分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将货物交给A。A不得不向自己客户E借货物垫付给打了预付款的客户,并因此造成损失合计7万元。
我是四川省遂宁市一家私企的业务员,公司是从事兽药的生产及销售的。2008年9月至今,我在这家公司任业务员,市场范围是省内川北一带。 2009年2月到3月底,我在外面出差跑业务,由于身上没有多少积蓄,出差要钱,公司在这期间并没有发给我补助以及工资,只给我的账户上汇了1000.00元钱,都算是借支。(我的基本工资12
我6月17日递交辞职报告,原单位下属公司已经开据了6月份停发工资的报告,所有工作的交接(我是在6月28日完成)和流程都走完了,但是总公司一直到现在也不给我开离职证明,也没有正当理由,总说领导没空讨论,就拖着,然后我工资也没有 可是新找的单位一直要我离职证明才入职 现在我想问的是:1、离职证明对于一家公司入
我的身份证在2009年1月份丢失。我没有立即登报挂失。2010年6月,我因为要办理宽带业务,在电信营业厅登记时,发现有人在2009年2月份冒用我身份证办理了一个电信的固话和一个电信宽带业务,且欠费加违约金共计2000多圆。我找电信投诉,他们在核实了情况后告诉我:当时他们的工作人员在上门安装时核实了我的身份证和经办人的
男方证件齐全,女方有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可以登记吗?登记时,女方户口是不是落入男方地址?还是需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转户口
我于1992年参加工作,在事业单位的下属集体所有制单位,身份为大集体工人,96年后和事业单位其它职工一样,参加人事局事业单位工种考试,取得初级证书,2004年取得中级证书,工资待遇和全民所有制职工一样,请问我现在的身份是什么?还有大集体工人编制吗?
我的合同是2009年12月31日到期,距今8月9日,公司未与我续签合同,我提出辞职的话,公司是不是应该赔偿我6个月的双倍工资?这双倍工资是指扣除四险一金之前的还是之后的?比如我的工资是5400左右,扣除四险一金和缴纳所得税后到手的是4100左右,我得到的是5400*6还是4100*6?还有,我需要缴纳所得税,扣除3倍去年的平均工资
因个人原因把解除劳动合同书证明给丢了,但愿单位不给补办怎么办???现在马上跟现在单位签合同了,但没有
本人在烟台富士康工作然后离职后因个人原因把接触劳动合同书证明给丢了,但原单位不给补办,所以现在没法就业了。难道职工一辈子在富士康服务吗? 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