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这样: 一个月前,我在开车过程中不小心碰到了一个人,然后我下车,伤者已经站起来并且自己走了所以就开车回去了,可是一周后交警通知说被告了,说我伤了人,然后车和驾照被扣到了交警队,后来找人帮忙把车和驾照都拿了回来,自那天起,伤者便在医院内不出来了,其实只是碰到了脚,他自己说是骨折了,但是父母去看他的时候又拒绝见,就这样一住半个多月,出院也没有通知我们,是父亲去医院看他的时候才知道早就出院了,出院后也一直没消息,过了几天交警通知说他要见我们,可是去了后他又没来,如此反复了好几次,前两天总算见到了,开口就是四万,说可以便宜点,只给三万,我只答应给一万,然后就不欢而散了。事故认定非逃逸,今天交警打电话说让把车开过去,说是扣在那里,我说车不在,交警就说你不开过来就把分扣完,又说只要三天内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评估车本身价格就可以开回来了,我是不怎么相信交警的话,真开去了不知道要给拖多久才能处理。 问题如下: 1、象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应同意将车开去扣在交警队,如果不去会不会存在被吊销驾照的风险? 2、伤者提出的赔偿金额无法接受,是不是就这样拖着,如果被高上法院会发生什么情况,如何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3、是否存在其他可能的不利于自身的风险。 4、此类问题处理时自己应如何把我正确的方法。
你好,我的赣A5K823小车2013年4月11在永叔路与船山路口和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交警到场勘察事故并扣我车,12号到西湖交警大队处理事故,办案民警给我开具了车辆检验委托通知单并让我自行联系鉴定中心并付鉴定费,但我知西湖交警大队此次扣车是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规定:检测、检验、
我母亲骑自行车,被一辆小轿车从后撞到,当时司机下车后骂人,还浑身酒气,之后逃逸(路过的熟人记下车号)。报警后,事故科说:车主把车借出去了,不知道是谁开的,车现在也不知道在哪里(当时在事故科对方去了两个人,和事故科的人很熟),该怎么办?
前天我在自己镇上过十字路口,对方的车也是过十字路,当时我看到他离路口起码还二十米左右,我离路口已经很近,我踩着刹车想慢慢过去(毕竟是路口速度肯定要放慢的)可对方根本就没减速,而去速度很快。我还没过去,他就撞了上来。撞上我后保险杠跟后面轮胎。(轮胎里的后桥整个没用,修理要8千多)可恨的是,对方撞了我车以
2013年4月我母亲在外面打工,骑摩托车(无牌照)在从家到公司路上被迎面驶来的面包车撞倒,导致右腿积液,左手腕粉碎性骨折。经医院确定左手手术后会有伤残。肇事车主属于借用他人车辆,已经在交通队立案。请问如果按正常的法律程序解决,我需要准备哪些东西,还有肇事车辆属于全责,我母亲驾驶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有责任大
司机载人翻车,造成一人死亡。司机负全责。 1. 交警调解的时限是多久?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2. 如果调解成功,是不是就不会提起上诉了? 不会判刑了? 3. 如果调解不成功,移交检察院,是不是就一定会坐牢了?这时候还可以继续与死者家属协商吗?协商成功会不判刑吗?检察院会在多久之内提起上诉呢? 4. 是不是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