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房屋拆迁已经与拆迁办签了合同,但地里种植多年的葡萄园他们不负责处理,因为那块地还没有被征用。我们也不能住在当地来管理园子,继续种已经不现实,这个问题具体该向哪个部门协商?
我是当地人,2006年买了县城边一个村民的土地,建了两间上下的房子,217个平方,当时做的时候没人阻止,但现在开发卖给了开发商,要拆迁,政府定性为违章,不给予补偿,我们该如何做?
问题一:家里拆迁,不清楚补偿条款,地方政府隐瞒不公开。怎么办。 问题二:户口迁走,是否还享有原户口所在地的土地征用补偿。 问题三:户口外迁,本人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A在a村有大田,A结婚嫁到b村,仍和b村男子B在a村生活,B将A户口迁到了b村,没有 经过A的同意。现在a村土地被征用,给a村人土地补偿,在办理
我是城中村改造整村拆迁户,现在要回迁了。开发商让我签拆迁补偿房协议书,其中一条是回迁人的房屋以后领产权证由开发商向房地局申领,在房地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回迁人负担。我感觉不合理,因为是置换房,拆了我的房子是有合法证书的,所以我要求开发商还我房子和合法证书,费用应由拆我房子的开发受益商负责,而开发商不
爸爸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爸爸去世后,房屋的三分之二又由哥哥转卖给他人,双方共同签署了房契。现在遇到拆迁了,哥哥和弟弟又来分产权,说哥哥、弟弟、买主三方各三分之一,还应在买主的三分之一上再分出一半作为哥哥的继承财产。请问这样要求合理吗?又该如何解决呢
我姐姐和他的前夫离婚了,但是户口未迁回。两人是一个地方的,由于当地要拆迁,然政府规定按户口分配房屋。请问像我姐姐这种情况可以把分配的房屋和她父母分配在一起么?
我在安徽宿州,我想咨询一下拆迁问题,一层是商铺,二层是住宅,拆迁补偿住宅有二十四个月过度费
我在安徽宿州,我想咨询一下拆迁问题,一层是商铺,二层是住宅,拆迁补偿住宅有二十四个月过度费,商铺有二十二个月,协议上写到期后没交房双倍补偿,没有区分商铺和住宅,现在开发商以拆迁办规定为由说只有住宅双倍,商铺是单倍补偿,请问应该以协议为准还是拆迁办的规定为准?
市区小区三楼有个85平方的房子,听说要拆迁了。 现在这房子开了两个户口簿,共5人(父母和女儿女婿、孙女)。 拆迁是按人口还是面积。如果女儿那方借这次机会可不可以贴钱再购入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