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镇政府建设水电站使用了我的山与地和上面的竹子和树木,至今没有收过镇政府的补偿款。现有个体企业计划扩建水电站,如果真是这样,按照法律可否得到补偿?请问怎样计算补偿?
你好!我想要咨询一下我现在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家是农村的,我爷爷有一块地,包括鱼塘和塘基附近的地,大概3.8亩左右,但是他一直都没有使用,所以就归由我父亲和两位叔叔使用,然后我二叔就擅自使用鱼塘养鱼以及塘基来种蕉树,而且未征得我父亲和小叔的同意,没有给过地租,从事这些经济活动所得收入也从未提及要分
现在村前修了条通国道的宽40多米的路,都已经开工了,但还是没有落实农民的赔偿问题。请问怎么办?应什么部门来监管执行?监管部门出了披露又怎么办? 为什么没人回答啊!真怀疑这个世界有无正义感?
1996年,有一块土地被一条公路穿过并未占完。现在剩余部分被一单位征用,关于该地补偿款是否按原有整块地补偿。 注:公路占用时只补偿款(15元每棵)和一年青苗款(600元每亩)。
1996年,有一块土地被一条公路穿过并未占完。现在剩余部分被一单位征用,关于该地补偿款是否按原有整块地补偿。 注:公路占用时只补偿款(15元每棵)和一年青苗款(600元每亩)。 怎么办?????????????????
2011年我家在县城公路边有一块土地被征收,当时的情况就是土地置换给划宅基地,可是未料新的宅基地又被收回被利用与开发,现在问题得不到解决我现在该如何让解决,现在的问题又要再次征收我另外一块土地我是否可以对此套要个说法,现在事已快过四年,现在他们说拿出两万元来了结此事,这个事情我是否可以妥协,我是陕西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