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于原告在法院未判决前已搬离原居住地,法院传票无法送达,电话也联系不通,所以法院称联系不到,原告未到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方早已提出反诉,可以要求法院缺席判决吗?法官给被告方的意见是,撤诉算了.反正法院也没收你们反诉的费用.怎么理解,作为反诉被告可以要求法院缺席判决吗? 问题补充:另
本人于2010年7月23日,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导致左侧尺桡骨远端骨折,医生建议要手术治疗,本人不愿手术,治疗终结后,可否提出伤残鉴定?谢谢!
我到一个公司工作,当时面试的时候谈的是前台的工作,可能还会涉及到工厂里面发货车辆的一个安排,等到了公司之后,公司跟我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上注明是前台的岗位,并且试用期订为半年时间,合同签订之后,我的工作突然增加了,除了前台的工作还要兼职销售内勤,我忙不过来,跟公司提出加薪,公司的回答是试用期之后
被执行人对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提出书面异议申请书,15天后法院没有作出裁定,被执行人再次提出书面异议申请书,3个月后法院又没有作出裁定,被执行人信访,5个月后法院仍没作出裁定,只按信访途径与被执行沟通,被执行人同意法院暂时保留意见,允许不答复。请问专家这样是否符法律程序?被执行人同意不答复法院是否可以不答复
由于配偶与下属发生关系一年,已经无法生活,准备诉讼离婚,我手中有他们的录音证据,我想问问能不能向第三者提出赔偿
结婚5年, 老婆以养孩子为理由不去工作大概2年多了, 而且跟我父母, 姐姐的关系处得很不好, 应为工作原因我总在外地, 现在找到了一个合适的朋友. 协议离婚谈了3次, 但每次都在谈完后的第2天她又改变了主意. 现在家里人无法接受她, 而且我跟她也早以没了感情, 象这种情况我可以诉讼离婚么? 如果可以判离得机率有多大?
我与前夫于2006年6月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中注明住房归我所有,但因一直找不到房产证未办理过户。2010年7月我到房产中心查资料,发现有人持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定书要办理过户手续,我觉得震惊,随找到前夫到房产抵押处查询档案,发现房屋于2006年8月份被前夫以他的名义办理了抵押,我查阅了抵押手续,发现抵押在案《离婚协议书
我们的女儿才两个月,从我生女儿到现在,他对我们母女漠不关心,我一个月的月子期间,他和他的妈妈一次又一次的气我,一次又一次的让我流眼泪、伤心。女儿两个月了,他没给女儿买过任何东西,一次又一次的在我家闹。我这边家的条件好些,所以我就在这边做月子,他们是同意的。期间他发过好多气人的短信(我都留着)今天又去
夫妻俩结婚好多年了,房子什么都是结婚后一起奋斗的,现在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说,女的只能分3分一,因为男方说还有的3分一要非父母,请问这公平吗?盖房子的地以前是男方家里的地,房子是一起奋斗出来的. 两个孩子也都成人了,可以都跟一个人吗,还是要一个跟着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