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再婚女性,房产是我和前夫离婚时留给我的,当时没有房产证,现在城市规划需要重建,(面积置换)重建后开发商答应给办理新的房产证,所以房产证的日期是我再婚后的日期,因是商业房,重建后会出租的,租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产权应该归谁?
我刚结婚半年,现在公公出首付钱给我和老公买房子,贷款我和老公还,房子写我和老公的名字。但公公要求私下签一份协议,说明房子的首付款和装修费由他出,还贷款由我和老公承担。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签了,房子的产权属于谁?假如以后离婚,房子怎样分配?上述协议又会起什么样的作用?谢谢
我们婚后购买的房屋是以他的名字作为产权,后因其他原因转到了他母亲的名下,现在我们感情不和要离婚,请问这个房屋的产权是否还是我们婚后财产。谢谢。
甲方:XXX(与乙方兄弟关系) 乙方:XXX XXX(夫妻关系) 2010年4月,甲方(利用乙方姓名)在县城购买85.3平米的住房一处,共需人民币十八万一千五百七十六元整(181576元),为明确县城房屋产权问题以免以后发生纠纷,特达成以下协议: 1、购买县城房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2、县城房产证名字暂为乙方(202
89年由父亲出资购买了房屋土地,由于建房的资金不足,当时向舅老爷家里借了7000元,和两车沙子。房子建成后,在父亲不知情的时间,办理房子的房产证由奶奶做主办给了舅老爷。现在父亲想要回房屋的产权,但是舅老爷家里不同意。
您好,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家房子是二十年前我二姨帮忙办下来的,产权归于我二姨夫,可是在几年以后我父母交给我二姨一笔钱作为买房子的钱,可是当初碍于亲戚关系没有办过户手续,但是大家已经知道房子是我们的了,如果我家拆迁时我二姨来和我们争房子的话,那我们胜诉的几率有多大?
本人(甲)于2005年全额购买房屋一套,产权证上原先名字只有甲一人,2009年3月结婚,在乙的要求下于2009年8月将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改成与其妻(乙)共有,产权各占50%,现乙要与甲离婚,该套房产的产权归属能否全归甲所有。注:甲在房屋交易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在写房屋产权更改登记申请时,注明了在甲乙婚姻关系缔结期
我爸爸兄妹四人。爷爷奶奶生前有五间房(以前他们没有什么产权证的),两间自住,另三间是连在一起的,分给我爸和叔叔。后来叔叔家先拆了三间的一半翻建了新房(当时有政策要建房审批申请了)叔叔估计是用他一家名字申请的。两年后我家将1.5间也翻建了,当时审批申请时是我们一家的名字。爷爷奶奶还是住自己没有产权的2间房
我和我的丈夫出资买了一套房子,当时由于资金不够,需要贷款,由于我们快要退休了,贷款数额达不到所需的数额,因此,就以女儿的名字购买此房,房屋贷款由我们来还直到还清为止。房产证是写的是女儿的名字。我们想与女儿签一份房屋产权协议书,使房屋产权属于我们,在我们过世后才归她个人所有。此协议书该怎么写。谢谢!请
我有一处婚前个人房产,婚前没有做财产公证,现在需要规划重建,房产证也是婚后办的。请问,房屋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房屋产权应该归谁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