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房拆迁,分到一套房子,安置对象是我,但是现在由于父母离婚,父亲住在分到的房子里,我想问一下现在这个房子的产权人是我还是我爸爸?我有没有权利把房子收回来?
我们姐妹两人,我是老大,2005年结婚,丈夫是名军人,妹妹是2009年结的婚,妹夫户口在我们家,我们这儿2004年拆迁;刚开始是城市户口不给安置,因我丈夫是军人,所以安城市人口对代没有给安置,2013年现在安置名单上也有好多是城市户口安置(新进门的媳妇)了,我又找了相关部门问了我丈夫为什么没有给安置,他们说我家是两
我在成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签署拆迁安置房的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我在成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签署拆迁安置房的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这个我不太懂,一般要注意啥子喃,谢谢 首先谢谢解答,现在房屋拆迁协议已经签了,但是只是我们被拆迁户单独签了,对方说他们要拿回给领导签字,并拿去审核,把三份都拿走了,请问这样合理吗,现在要求我们搬家,到时候再拿协议吗?
老公浙江人,之前他家里拆迁,我被列入拆迁安置对象,我是上海人,我上海的房子拆迁时,还能被安置吗? 我老公家拆迁时,曾经让我去我的户口所在地居委开过《未安置证明》,也就是说上海这边拆迁有可能知道我在浙江已经获得过迁补偿。而且我不是房屋产权人,只是户口在这个房子,这样的情况下是否能被算为安置对象?
律师你好:我们拆迁时政府未向村民出示批文号,也未向村民签订任何文书,直接召开了一个半小时会议告知村民被征地,任何法律文书都没有,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也没告知,村民如何维护直接的合法权益
您好,想咨询下:十多年前老房拆迁,后来按照拆迁地户口本上的三个人包括我分了三套一居室的安置房,一人一套。但我这套房产证上不是我的名字而是我母亲的(其户口不在拆迁地)。我当时已经成年,签拆迁协议和办房产证整个过程中都没有告知我自然也没有我的任何签字授权什么的,请问我母亲这样私自把房产证办为她自己的名字
1.岳父岳母(都60~70岁了)都是农村户口,生有三个女儿,目前三个女儿的户口都已经迁出,均为非农户口; 2.我与岳父小女儿已结婚,生有一子,儿子目前未落户;我因读大学将农转非农;因上班将学校非农户口转到公司集体户口; 2.岳父岳母农村有建房证已建房,小女儿有建房证也建房,两个房子紧挨着建的(但小女儿户口目前
本人购入一处拆迁安置房(已过户),现因拆迁房与规划设计有出入(原本设计上有推拉门,外墙有瓷砖,但实际没有),开发商对每户进行补偿,这个补偿款应归我还是原拆迁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