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现在遇到的纠纷如下:一个月前,一患儿在当地门诊接受治疗效果不佳,转至我所继续接受治疗三天,未见明显好转。后转至市级医院接受治疗期间出现呼吸衰竭抢救无效死亡。具体原因不明。其家属当天就将死者土葬。两天后来我所索要死亡赔偿,借口我所有误诊嫌疑,并将患者在我所接受治疗期间用药处方拿走。为不造成群众负面影响,双方商议私了。当天签订甲乙双方协议,协议内容双方自愿,中间人(患方村委会人员)签字证明有效。我所自愿给予患者家属安慰补助金人民币一万两千元,但绝不承认我所存在误诊嫌疑。患者家属在签订协议日起,不得在散播对我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讯息,不得向我所滋事,否则后果自负。事隔几天,家属又再次上门闹事,自称死者尸体被抛,中间人在场,患者家属曾两次称此事与我所无关,其此次来目的就是想让我所继续支付一万元人民币对死者进行殉葬。否则要将我所告上法庭。请问律师:患方的出尔反尔,我所可不可以对其进行反告!请律师抓紧回复,急!!!
我的劳动合同已到期超过一个月,单位还没有和我续签,也没有通知我离职,而且工作还很多,请问我可不可以要
我的劳动合同已到期超过一个月,单位还没有和我续签,也没有通知我离职,而且工作还很多,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谢谢!
我想请问质式的劳动合同中可不可以“乙方工资按照甲方的工资方案执行”这样的而不写出工资的具体金额。天津市的劳动合同并没有专门写金额的地方,只是最后有三空白行可以自行填写。
我想咨询下律师,如果别人拿我的照片放到网上还再照片上打算通缉以及我的名字!那样可以进行什么诉讼啊?? 照片是放在一个QQ群里面的~
该员工在单位工作四年,在体检中检查出得了肺结核,因为单位工作的环境有粉尘污染,自己怀疑因工作环境引起发病,现在单位又把他炒掉了,他该怎么主张权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