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朋友的法院离婚判决书上判决所有的债务归他前妻,因法院找不到他前妻,说他有连带责任,由他偿还债务,所有债务的借条都是他前妻一人的签名,而且他并不知情,每个月他要偿还3000元的债务,对他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请问这种情况,现在有没有解决办法呢?
请问,女方婚后向她父亲借了5000元。用于因为她学车而从我父母处拿准备交付房贷的钱。这是男女双方共同债务么?(当时没有打欠条,是女方去借的)
我和他结婚快六年了,女儿四岁半了,我在女儿满月的时候就回到我母亲家,我和孩子就住在我妈家五年了,他把我们婚后买的房子私自卖了,卖房的钱他自己挥霍了,婚后不仅不给我和孩子的生活费,还问我要我的工资,不给就骂我打我,我想起诉离婚,他不离还拿出他私自借他人的借款条,要我还一半,我该不该还?婚后我靠我的工资
你好,他爱赌,背着我借钱去赌,去的拿了一半的卖粮款走了三个月,回来后和我协商离了婚,协议只说所有债务归他,房子和孩子归我,但之前一些债主把他告上法庭的时候,我为了监督他还钱,也签上自己的名字,离婚后,他因偷窃被抓,现在债主管我要钱,我该怎么办?我和孩子要生活,没有能力还,
夫妻双方没有结婚证几十年了有一些债务,男方愿意一人承担债务,并且想立下协议。这样的话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女方可以不可以不承担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债务筹集到的款项购置的固定资产,仅登记在该负债方一人名下,可否认定为个人财产? 那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用个人财产购置的固定资产,且登记在该购置人名下时,能否认定固定资产归个人所有?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欠的外债妻子并不知晓,因为借款是2008年的5月份,离婚登记是2008年6月份,现在2003年债权人将夫妻一起向法院起诉,请问妻子要承担这债务吗
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没有双方书面签名盖手印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还款责任 假如对方欠几十万,女方不知道这债务,且这债务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条能否对抗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 问题补充:还是女方也要
离婚前丈夫在外举债5万,并且用于赌博。我毫不知情。后因为丈夫长期嗜赌,家里所有开销与孩子的扶养费都有我一人承担,所以离婚。现债权人把我们作为被告一同起诉,要求还钱。请问我该如何举证证明这是丈夫的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