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我到一事业单位上班,属于外聘人员,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12年1月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起止日期为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自2012年1月开始单位为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2013年3月,单位为我补签了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并且只补缴了2011年一年的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没有补缴疗保险。2013年5月24日,市长秘书到我单位查岗签到,我因为那天下午请假半天没有签到(我单位请半天假给办公室主任说一声就行,可以不用谢请假条),市政府下文件予以3000元罚款,我没有交罚款,让我离岗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日期为2013年5月27日。由于手头上的工作较多,直到6月14日我才离岗。请问我能否申请2010年10月—12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这3个月双倍工资经济补偿?能否申请2011年1月—12月未缴纳医疗保险的经济补偿?单位解除我的劳动合同,我没有申请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得到什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时5月27日解除的,但我一直工作到6月14日才离岗,这一个月的各种社会保险应作何补偿?
是不是凡是雇佣关系的单位都必须为其雇佣的个人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
我公司现有员工不愿意让公司缴纳任何社会保障险种,包括养老和医疗,甚至工伤险,请问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不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而另外为其办理工伤险?是否员工个人自愿签署声明后,企业就不必为其缴纳应该企业缴纳的部分? 另外,如果有员工辞职后又来公司上班,我们公司接纳的话,之前辞职期间的养老和医疗是否
我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只给买三项保险,没有生育险和失业险,这合不合法?生孩子怎么报销?
我在一家 餐饮行业上班,我入的是社会医疗保险,我们店里每月都会扣一百多块钱来缴纳社保。这个餐厅刚来第一个月没有社保,第二个月就开始缴纳,我在这上了半年班了,可社保卡里面只有462.9元我在药房买了两次药扣了33.8元余额是429.1元。所以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我单位是浙江温州的,有一退休员工,三年前已开始领取退休金了,但现在,单位要给员工加医疗保险,可是社保局却说,那个退休员工要补交医疗险,大概三万多的钱,否则所有员工都无法进行参保,请问,是这样的吗
公司只帮办意外险,不帮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说个人可以自己去办理,公司可以凭票报销百分之七十,请问个人办和单位办有什么区别?既然公司可以报销为什么又不帮着员工一起办呢?如果个人办是不是到时退休钱领的少呢??
我户口在济南,2年前在北京公司济南分公司上班,公司在北京给我们统一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上个月,我和同事辞职,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到济南续交。半个月后,她的转交手续已办完,并在济南续交,而我的没办下来,去公司查询,说由于公司疏忽,只给我交了医疗而没交养老。我想问一下律师老师,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我在公司工作了3年半,合同到期了,单位一直没有给办理下来医疗保险卡。很怀疑单位没有正常给员工缴纳保险
我在公司工作了3年半,合同到期了,就换了工作。其他公司很早就办理了北京市医疗保险卡。可是我们单位一直没有给办理下来医疗保险卡。很怀疑单位没有正常给员工缴纳保险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