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京市江宁区殷巷集镇居民,99年各地都在搞建设新农村,当时我花了7500元在本乡另一个村里买了一间地皮建了一间三层楼房,现在政府把这样地卖给了开发商,政府以旧城改造和区内道路拓宽的理由要求我们拆迁,但补偿很低,一直没达成协议,现江宁区秣陵街道委托江宁区政府申请行政裁决,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不执行裁决法院能否强制执行,如果强制执行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请问劳动仲裁后,公司没按仲裁结果执行,我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话,法律上有规定在多少天内执行完毕吗?一般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多久才能强制执行完毕? 对方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一般多久能执行完毕?
去年10月份我拿到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的离婚决书,可这都半年多了法院就是执行不了怎么办,第一次执行时给被申请人抓了,当即执行局的局长又给放了,他只交了1万元请,执行局让我交执行费3000,为什么呀,法院判给我的22万8,才执行了1万元,还要交3000执行费,我因为实在拿不出钱了,只和局长说等吧22万8拿到手就交。执行庭说
我与被告人共同出资采用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房产,但该房产只登记在被告人名下。后与被告人分手。现经法院判决,我占该套房屋的30%,但被告既不配合卖掉该套房屋,也不配合将房租收益的30%支付给我。我应该怎么办?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高速公里建设涉及的房屋拆迁问题,今年广明高速公路建设途经我村,村里有十几户人家的房屋在其三十米控制线范围内,经由有关房屋评估公司得出评估报告,部分村民已接受,但部分人对其评估报告不接受,现由镇拆迁办公室发函,要剩下那些不接受评估报告的村民签订一份确认函,具体内容如下:广明高速公
您好,想咨询下:十多年前老房拆迁,后来按照拆迁地户口本上的三个人包括我分了三套一居室的安置房,一人一套。但我这套房产证上不是我的名字而是我母亲的(其户口不在拆迁地)。我当时已经成年,签拆迁协议和办房产证整个过程中都没有告知我自然也没有我的任何签字授权什么的,请问我母亲这样私自把房产证办为她自己的名字
1 棚户区强制拆迁的依据, 2 强制拆迁有户数上的百分比限制吗?如果有百分比限制请说明出自哪个法规。 3 棚户区改造算什么性质的开发?公益还是商业开发?(有商品房和商服楼) 4 被拆迁户的房屋所在地段处于商服楼位置。
案子经过一审二审,二审维持一审,然后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强制执行的加倍利息,是从一审确定的那个时间起算,还是从二审结束后起算?谢谢! 还有,执行中,执行法官要好处费,我擦,说要我先签字,然后,找领导签字时,把钱递给他,这个有没有其他问题?是不是签完字,交完执行费,就可以拿到钱了?谢谢。
我家的房子是当时我爷爷单位福利分房,我父母、姑姑与我的名字都在户口上,现在我爷爷奶奶都已经过世,没有遗嘱。请问房屋拆迁后分的房产的房产证上应该写谁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