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位农民在2005年和村里签订了一份还海淀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合同中明确了我依法将却全给本户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集体。集体应把结转后的土地按照本取货规划依法进行生产经营,应该向农户通报接转土地的经营情况。按合同给以农户确权土地的相应收益。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
五六年前我村卖给园林土地,签合同30年,30年后土地恢复原貌,当市价600元一亩,现在园林挖树苗带出大量土壤,以后根本恢复不了原貌,而且从卖地开始,我们没有享受国家任何补贴,现在我们要求涨钱,需要通过什麽渠道解决问题。
我于2005年私下将土地承包权永久转让给张某,但没有经过流转登记和变更。请问,承包权变更在未到有关部门登记和办理手续的情况下是否成立。我在合同中说永久转让,永久的法律年限是多少?,另,土地承包证上是我们家三人的土地,我是户主,在没有他们签字的情况下转让是否成立。
1997年,杨庄村将150亩的一块荒沙地承包给甲(非本村村民),承包合同期限是50年,并有约定若甲转包必须经全体村民同意。甲承包后一直闲置未利用。2006年甲未经村民同意(村民不知情)将这块荒沙地转包给乙(非本村村民),合同约定甲享有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乙,之后不久甲去世。2011年,乙开工利用这块土地时遭到本村村
2007年我家租了另一个人家的土地用于种植药材,可是后来药材没活我家就改种李子树了,2009年后来地被征占了一部分,地主把属于我家的青苗补偿费拿走了,我家起诉了,过了一段时间剩下的土地发通知了也要被征占,法院打算和后来被征占的一起审理,后来要征战的土地 地主要在给补偿前和我家解除合同,(以改变土地用途为名)
1997年,杨庄村将150亩的一块荒沙地承包给甲(非本村村民),承包合同期限是50年,并有约定若甲转包必须经全体村民同意。甲承包后一直闲置未利用。2006年甲未经村民同意(村民不知情)将这块荒沙地转包给乙(非本村村民),合同约定甲享有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乙,之后不久甲去世。2011年,乙开工利用这块土地时遭到本村村
1998年大队里拾丘分给我们路边一块9分地。1999年我家把路边地承包给甲,甲和乙共用路边地建2个鸡棚,2012年我去要那个路边地,想盖房子。甲说,大队里2002年第二次分地,地动了,我们家的地到路里面去了。 第二次分地,大队里规定凡是有树木的有建筑物的地不动。但是我到大队里看分地的老底,他的名字在前面我爸爸的名字在
我与20003年流转别人的土地,有效期13年,双方有流转合同。合同上有本人.村委.政府的章。现在发生土地赔偿,赔偿条件:村委要求本人持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农村集体使用证才能领取赔偿金。 因为原土地拥有人不旅行合同,想领取赔偿金,而本人只有合同没有集体使用证,请问我是否可以享有土地赔偿。
请问关于《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十七条第二项中 对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对方当事人请求承包方给予相应补偿的,应予支持。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栽种葡萄算不算是提高土地生产能力 我转包高某土地.响应号召栽种葡萄.几年后高某户口迁出进城.村委会08年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一个农户把自家的土地承包给别人之后,那国家的种田补贴应该给谁?是农户还是承包的那个人?还有就是,如果一个企业想在农村建厂,然后通过政府征收农民的土地,但农民不同意,政府有权利强制征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