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非机动车在人行道逆向行驶被机动车撞倒拖行29米机动车未减速避让
非机动车驾驶人逆向行驶在人行道边缘,遭遇迎面驶来机动车撞倒碾压拖行20多米导致非机动车驾驶人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在318国道上,有4条机动车道2条人行道,两条斑马线,非机动车驾驶人骑行在2条斑马线之间且是人行道(两条斑马线间距15米左右)。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在提前预知意外即将发生时未采取任何减速及避让措施。将非机动车驾驶人逼至围墙边(非机动车驾驶人靠围墙行驶,现场为十字路口,非机动车驾驶人至北向南方向行驶,围墙在东边)现场交通信号灯未开启。围墙附近未架设警告分流标示牌,围墙占人行道2/1距离。 请问专家责任认定及赔偿如何计算,非机动车驾驶人承担多少责任。非机动车如果在正常行驶下是否在该围墙边如故发生意外事故,此事故是否为意外事故。
电瓶车主从巷口出来正要驾车过斑马线的时候,出租车从侧面高速驶来撞上电瓶车驾驶员,导致电瓶车驾驶员死亡。 详细情况是出租车驾驶员当时正一边高速驾车一边在给乘客找钱,电瓶车驾驶员因为天冷而戴着连在衣服上的棉帽,当电平车驾驶员要过斑马线时,出租车从侧面撞上了她。那条路处于闹市区限速在50码以下,而根据目击
在小区,电动自行车带人由南向北行驶,在途经一个东西路路口,快行驶过路口的时候,被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轿车车撞倒,撞伤了非机动车驾驶人和后排乘客,非机动车驾驶人轻伤,后排乘客脸部有7公分伤口,伤势较严重,电动自行车被撞的粉碎,轿车前挡风玻璃破碎,电动自行车是醉酒驾驶,轿车是酒后驾驶,责任该如何判定?
大货车正常行驶,行人横穿马路,导致车祸。该路段未划分人行道和过马路线!事故后机动车主主动报案并停留现场并将伤者送至医院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致非机动车驾驶员十级伤残 双方负同等责任该如何理赔
令机动车驾驶员已拿出7400元医药费 机动车驾驶员所属车辆也投保于第三人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开着二轮摩托车有南向北行使。非机动车有北向南逆向行使.突然非机动车横穿马上.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本人锁骨断了、非机动车有轻微碰伤.路人见此马上报了110.120.送往当地医院.我住院开刀。非机动车本人检查完。没有什么伤.本人机动车行使证丢失.未补保险也没有。驾驶证(全)请问这交通事故会如何分配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驾驶着小货车有东向西行使。自行车有西向东逆向行使.突然自行车横穿马路左转.由于公路窄距离太近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行车驾驶人大腿骨折.当时我播打了120,110。事后又分三次给患者垫付医药费一万元,请问这交通事故会如何分配责任呢?
机动车在自己道上行驶,对面有辆非机动车(自行车)逆向行驶,机动车正常行驶时,非机动车一掉头开往对面的自己的道上,导致与机动车撞上,结果导致非机动车车主死亡,这该怎么判?报了交警,判定书没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