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是不是有规定:长期赡养父母的子女可以多分或继承全部遗产?长期赡养过父母的子女在父母遗嘱里被规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怎么办?这样的情况不是很矛盾吗?到底应该执行遗嘱还是执行继承法?
我的父亲1990年去世,母亲2009年去世,生前夫妻共有一间门市房。母亲去世前留有一份公证遗嘱,称门市房给两个儿子(其中一个是呆傻人,有残疾证和低保证,无劳动能力。),但在呆傻人没死前要用房租照看呆傻人(由呆傻人的姐姐照顾,如果房租不够照顾的话,由儿子补钱,如果儿子不补的话,不能继承房子。),等呆傻人死后房
爷爷奶奶去世以后,他们居住的公产房就过户到我叔叔名下,一直由叔叔婶婶住,现在这个公产房拆迁了,拆迁后补偿了两套两居室。我爷爷奶奶一共有三个儿女,我父亲,叔叔和姑姑,现在补偿的两套两居室直接都归叔叔所有了,我父亲是不是也应该分得两套房的三分之一?如果父亲不主张继承,我有权利主张吗?爷爷奶奶当初是没有遗
父母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写遗嘱分配房产,按照遗嘱分配还是法律继承?
父亲去世后,母亲出钱买下父亲单位的分房,房子写母亲名字,现在母亲写遗嘱将这套房子留给为她养老送终的女儿,其他女儿还有继承该房子的部分吗
老公去世,自书遗嘱一份。 继承人 1、(:老公与前妻生的)大儿子16岁, 2、妻子, 3、与妻子生的小儿子6岁, 4、老公父母。 遗嘱内容: 1、****系本人与妻子共同财产,我的一半产权归小儿子。 2、***住房,其产权归小儿子所有,其产权证暂由奶奶保管, 3、本人故去后的养老保险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归妻子。 4、
我想问的是关于我们家爷爷奶奶留下来的房产问题:我老爸是我奶奶前老公的儿子姓周,我叔叔是后来我奶奶再嫁生的也就是说我后来这个爷爷是姓黄的,但是我爸从小就是我奶奶带到黄家的,跟叔叔一起长大成人的,后来我叔叔去当兵去了,爷爷奶奶就都是我爸爸照顾,后来叔叔当兵回来了,爷爷生病了也是我爸爸妈妈在照顾叔叔都没来
最近我看了一部电视剧《都是兄弟》,里面说遗嘱见证人至少三人。但《继承法》第十七条说应当两人以上,我的理解是至少三人,与电视剧说的一致。但《民法通则》第155条说:民法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据此,遗嘱见证人就是至少两人。对此,我实在搞不懂了,特请教各位律师,谢谢!
某企业工人,工作已经八年,但无规范的劳动合同。前天搬运钢材,运送到某工地,就在到达工地的时候,运送车辆由于转弯晃动原因,将坐在车厢货物上的该工人挤压致死,请问,这属于交通事故受理的范围吗?,企业引港承担什么责任,适用何赔偿标准?是否涉及刑事责任? 急急急
旧房子房产证是父母的,后来准备合资盖房。2010年父母和子女签订5套房子4套归儿子,1套归女儿。但2011年与开发商合伙盖房(父母出地,开放商盖楼,给五套给父母),签订房屋合同时是以父母名义签订的,5套房子写在父母名下。新房是小产权房,至今没办新房产证。 2012年儿子(张某)和媳妇(王某)离婚后,王某要求签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