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9点35分十几位城管在韶关南郊金沙菜市场,突然下车大喊几声收东了,然后十几个城管分成几组小队,不出示证件,边喊收东西边对路边的地摊小贩实施了疯狂的掠夺行为,就在短短的几分钟之内,几乎路边的所有的小贩都被抢过,损失小的几百块损失多的三四千块,《路边商贩都交了8元到十几元的税钱给市场管理员》事后并不开收据直接拉走。叫我们去《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浈分局》处理。有交三百的有交两百的,交三百的城管承诺每个星期六和星期日可以摆突击检查的时候可事前提醒,交两百的什么也没提醒,〈我交的是两百〉。交了罚款200后,《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浈分局行政处决书》上要我签名〈我签了〉,却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名字性别,年龄,职务。请问成管这样做合法吗?侵害我没什么权利吗?如果有我们该怎么告城管
我的东西方在门面房门口的,城管是不是可以随便没收我的东西,还有别人放在比我还夸张太,请问门面房前有多少不属于他们的执法范围
我家住二楼,住宅外面是一个公用平台,所以在房间外做了一个防盗网的铁网(这个网是落地的)包围着我房间,这个网离我家的我墙间距大概有半米,对楼上楼下的过道没有一点影响。但楼下说我家做这个网的时候打的爆炸螺丝钻穿了楼地板,导致他天花漏水,要求我折除我家这个防盗网。逾期还不拆除他就找城管来拆了我的,把拆除后
城管在没有通知没有任何提醒的情况下没收了我的小吃车没有出示任何证明!他们合法吗?我有权告他们吗?我的东西还能要回来吗? 城管的主管部门是什么部门
我在地下通道摆了个卖小商品的摊位,中午下来有二十多个(其中部分是保安)人没有任何劝说直接把东西抢走了,(我觉得很暴力)。我再三追问才告诉我可以去城管大队找他们,去了不让见,保安就给拦在外面。过很长时间出来个人说七天后再来。我说今天想拿我的东西,他们说那你可以去交一千的罚款(我的商品也没那些钱)或者没
在长沙一个购物前坪摆烧烤摊,被城管没收了摊子,之前我们还出了一个月400元的摊位卫生费给广场收租的人,城管收摊子之前说会开张单据的,要我们去街道办接受教育就可以拿回来,但是放上他们的车之后就不开单据了,说没得单据开。据说要回来很麻烦,要交罚款还要交摊子放在他们那里的停放费,而且我们还没他们开的单据,要
我家离公路二十多米,公路在我家东侧。现在需要在我家东南方建一个桥,水需要从我家门口淌过。施工方说给建过水路面,在东侧还要建一个由南向北的便道。请问我有权利要求拆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