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是经营粮食和化肥零售的,有相关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但是现在工商所的人还要我们交工商管理费,还说不交就要把我们门市给封了,但是据我所知工商管理费和其他费用都取消了,为什么还要收呢?请问工商所的行为合法吗?还有请教下经营的地点要限制范围吗?谢谢
我在事业单位工作,去年开始单位给职工发放“住房物业管理费补贴”,而规定夫妻都在本单位的只按一个人发补贴,我认为单位这是克扣了双职工的福利,有相应的法律给我以支持吗?
我在北京,是2004年7月大学毕业的,毕业前,通过老师联系,说北京某家工程公司可以解决北京户口,前提是交2.5万,然后我们几个同学就交钱了,我记得好像也没签什么雇佣合同,反正他们公司有指标,对外我们应该是他们公司的员工吧!于是几个人的户口就通过该公司落在了人才交流中心,而我们几个人都分别工作在别的单位。
我在烟台市牟平区开一家美发店,店名叫《东方名剪>>,开业前期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告诉我不行,因为东方俩字太大了,我想咨询律师中国还有这样的法规吗?我并没有起违法反动的名字啊,他们这样做对吗?我该怎么办?因为我已经做好了门头,重新做又要花好多钱。我该怎么办?
据我在网上与现实中的小区调查(我们小区在县城)物业管理公司收装修押金与管理费的问题争议很大,(别的小区大多都不用交)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协商要我们业主交装修押金2500元,装修管理费300元,到底这个费用是交还是不用交?装修管理费问题,我看物业没有给我们提供服务,也提供不了服务清单,交得不明白,请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