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大学生。上个学期末,我答应协助香港某大学的一位老师进行调研。这次调研是一位教我的老师帮联系的。 在调研中,我所要做的是录制地方电视台的节目并寄往香港。调研结束后我将得到一定工钱。 但香港的社会制度和内地不同,内地与香港间交流的内容上会不会有些特别的限制?录制和传播当地的地方电视节目是否
有一人犯罪被判7。8年,其父母买通关系,在医院开了假证明说犯罪人有严重疾病,然后又买通司法局的人,于是监外执行。请问要是此事查出来。有哪些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在调查时有关人员会不会拘留?犯罪人没参与此事,但此事败露他本人会不会再坐牢?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为了工作需要在很多B2B、B2C网站一公司名义注册了免费商铺,而且发布了产品供应信息,从这家公司出来后对部分网站都进行了修改和注销,但还有些网站由于手续繁琐没有修改,如果这家公司以此为由追究我的法律责任,请问我能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非法出境超过20年在我国的法律里是怎样追究责任的?属于什么法律责任?
假设一个人20多年前非法出境到台湾或澳门或香港,并在当地工作、生活超过20年,有正常家庭,按我国的法律来说是怎样追究责任的?这是属于刑事、民事还是行政方面的法律问题? 对这种复杂的问题我是头晕了,希望高手们能解答我的问题,谢谢! 也就是N年前的偷渡遗留问题处理办法,有谁知道该怎么解决问题啊。。。 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