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我今年4月买南京江北买了套2手房`3方签定买卖合同``押金给了6万。合同上说贷款下来解压`现在贷款下是要我按2套房贷款放`我不同意 中介说是我违约`贷款能下来 是我不想拿`按首套房说我是外地人要提供1年的保险我不知道要这个他也没说现在贷款要高。 我想请问下我该怎么办
我爸妈为我的妹妹付首付买了一套商品房,后面的月供因为她无经济能力而一直是我在供此月供,现在我妹妹她想卖此房子,房子是她的名下,但所有的手续证件都在我这,因为我们的父母不同意卖房,假如我妹妹她要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房子的这些手续证件而达到她想卖房的目的,请问我是否有权拒绝? 月供的部分我能依法要求赔偿,那
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但户口上有我的名字,(与产权人不是同一本户口本),和产权人签有共同拥有此房子产权的协议书,我若没有迁走户口,这样的房子能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买卖交易手续吗?
我家有一个商铺想要装修,但是因为房子有质量问题而装修不了,现在等开发商处理,但是当时与开发商签定的合同是5年内如果房子出现问题,由他们开发商负责。请问,现在如果我们要是状告开发商的话怎么告法?需要哪些法律依据?是根据合同法吗?
我们协议离婚中,房子问题是这样的:第一:结婚7年了,一直住着单位的福利房子还是父母以前的福利房,我们婚后父母就搬到单位的另外一处房子去了,以前的着套给我们住,离婚中,她说,单位房子不能父母一人有两套,现在所住的就要拍卖平分!合理吗?第二:房产证的姓名至今我也不知道是谁的姓名,也从未见过,同事们说在单
房子是二手房,比较复杂。早先A从开发商手中买了房子(已经办理相关证书),后来A又反悔,退掉。开发商将此房以顶账的方式发给承建商B。但是B没有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只是与A以及开发商在公证处进行了一下公证。后来我从B手中购得此房。在办理过户的过程中,由于B有段时间出国,造成时间退后,结果房产局不给办理,理由
开发商把门安错了 迟迟不更换成正确的 给业主带来一定的损失 要求索赔 (业主无法装修,开发商一再拖延时间)
刚买的房子,房款都交了,证件也都齐备了。但是因为一场雨我们那个单元地下室都进了很多水,里面放的装饰材料等等都被浸泡坏了,墙皮也大面积出现问题。打电话找开发商,不不管。建筑商说不归他们负责。物业也说不该找他们。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