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在工作时不慎从楼上摔伤、颅内受损、右手手腕开放性粉碎骨折。用工单位说事故是我爱人的主要责任。我想问问我们的伤残赔偿有影响吗?
A请B帮忙托一车货物,而B却出了车祸(车子掉到路旁的深沟里了),B因此受伤。 请问是否要A付给B所有的医药费,修车费。误工费吗? 双方责任应该怎样划分(双方个占比例大概是多少?)?A要付全部责任吗?
我爸爸是受害者,主股骨干两处骨折,我爸爸正常行使有牌照,肇事者逆向行使,酒后驾驶,无牌照驾驶,两个都是摩托车,请问肇事者是不是全部责任,如果赔偿,赔偿项目有那些,急!!! 那这样说我爸爸也有责任?
肇事方开一面包车占道行驶将对面开来一辆助力车撞到至人伤车毁,(助力车上有两人其中有一位8个月的孕妇)我想请问,交警在责任认定书上并未注明肇事方无交强险,这对赔偿和责任划分上有影响吗?会因此减少赔偿金额吗
我是一名私营五金店的货车司机,平时为老板拉货,在该店工作多年一直未有签订劳动合同或上岗协议。日前,一次货运途中,在市区内轻微刮倒一个推手推车的老妇人,当时因为是在闹市,车速较慢,该妇人因为手推车刮到我的车后,自己跪在地上,所以认为只是轻微碰撞和刮伤,便报警并及时带她去医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妇女
我爸开车农用时风5轮车的前面一个后面4个,正常行驶中三个小孩玩耍下将其中一个小孩(10岁,男)推倒并撞上我爸货车的右后侧门上面,(同方向行驶,车子前面已经安全驶过,遇见他们时我爸已经明显减速了)小孩身体以无大碍,唯一左眼看不见了,右眼正常,外表无影响(包括看不见的眼睛都和正常人一样)请问下这方面的专家,
7月16日下午我骑自行车在公交车道(公交车道与自行车道在绿化隔离带同侧,绿化隔离带另一侧为同向机动车道)上被突然打开的公交车司机门撞到面部,当时没有报案,公交司机陪同我去医院处理了伤口做了一部分手术,司机支付了昨天的全部医药费。我是一名设计师,男性25岁未婚,因为面部创伤较重——额头从发际线到眉毛七厘米
2011年12月13日,父亲与公司领导白天工作完后,一起去吃饭,总共四人,吃完饭后,父亲出门下楼梯时走空(喝酒了),撞到对面墙上,导致额头骨破裂,当时生命垂危,经抢救好了,现在仍在住院,花费很多,我询问这算不算工伤,与父亲吃饭的四人有无责任,饭店有无责任,公司老总支付30000医疗费但是这仅仅不够,现在不予支付
个人承包给供暖公司维修设备,2个维修工人在工作中试车,一个维修工人因传送带缠住人而造成工人死亡 ,按开关的维修工人有没有赔偿和法律责任。请各位律师帮助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