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二个小孩因当时没有隔够四年就出生所以没有准生证,属抢生,但在广西老家已经罚款上好户口,现在小孩读书想把户口迁到湖南来,接收的居委会说还要罚款,有依据吗?并且我已告知是抢生没有准生证,他们却让我去 补办,这个有的补吗?
我是浙江衢州江山的,一直在江苏我大的儿子5岁户口上在我名下在江山,我小儿子今年7月份出生的户口上在我老婆名下在衢州,户口都有了还要缴5万多的社会抚养费,这不就是罚款吗,有这道理吗
我女方:安徽池州市人(农业户口)男方:江西玉山县人(非农业户口) 准备在女方给孩子上户口,已经找好人了。 但要开男方的计生证明,会要罚款吗? (第一个孩子2007年,第二个孩子2009年的,结婚证是2010年1月领的,没准生证)
我是2008年5月生育一女,2012年2月超生一男.我的户口所在地在萍乡,我老婆的户口所在地在九江庐山区.以前我们一直住在九江。 超生后我的户口所在地开具征收社会抚养育征收单,其后也收到了庐山区十里街道计生委的征收单。后来小孩在萍乡上户口和征缴社会扶养费8000元。现在回九江居住,庐山区十里计生委说要征收差额120
我有两个孩子 大的男孩10岁户口在他爸浙江那 小的女儿今年5岁户口随我在陕西安康 我是家里的独生女所以我女儿户口上我那没罚款 现在计划生育又要我交罚款 我现在也已和孩子的爸爸离婚了,请问像我这样情况要怎么办?谢谢!
我老婆怀孕3个月结的婚,办准生证的时候有给过300块钱,现在什么证都有,可是派出所居然还说需要去计生委罚款,不知道这样他们合不合法……
你好我们计划外生育了二胎,在居住地已经缴纳了罚款,但是回到户籍地的时候不给上户口,说居住地罚的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