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江西省鄱阳县农村人:老婆是海南省东方市农场人。我有三个小孩,实生两个,第一个女孩9岁非亲生是抱养的但出生证明是我们的名字,户口在海南省,第二个男孩8岁出生证明是我们的名字,户口在江西。第三个男孩5岁出生证明是我们的名字,户口在海南省。请问江西有权罚款吗?如果罚款是怎样计算的。
双方都是再婚的。而且婚前有一子女。但均判给了对方,现在没有孩子,请问如果再生一个孩子,算不算超生,如果是,根据国家法律应开怎么罚款,发多少
我在福建,我想咨询一下,我家里80年代超生罚款已按规定缴交,最近办理婚育证明,当地计生部门以超生罚款未交,不给办理,我今天都27了,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他们这样做法合规吗?
我夫妻俩是佛山市南海区城镇居民,因为考虑以后子少,2010年超生了一个,请问题要罚多少钱。文件写得不清楚基数很不明确,又话什么2012有新政策,但是我们是2010新政前的,我们不会计算,请问能告诉我吗? 我儿子还是人口补查前出生的,怎么南海海没优惠政策入户,广州大城市都有。
之前由于所交罚款太多,经托人调解也交部分罚款,也给开了证明,但不是终结书,几年过去,相安无事,以为这事就过去了,如今被告知银行账户钱被冻结,他们是不是违反行政处罚不能处罚二次规定?处罚时间已超过两年了,这是不是也违反规定,现在该怎么办,怎么让法院撤诉?还有就是银行的钱会不会被划走, 什么情况下会被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