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过户的过程中(提交房产证变更后)卖方夫妻一方过世(房产证名字是死者的)因有公证委托第三方,所有后续手续还能继续办完,想问这样卖房后所得房款算是遗产吗
本人爷爷奶奶有两儿一女,女儿老大,我父亲老二,叔叔最小,叔叔家是男孩,我是女孩,我父亲现已去世两年,前几天叔叔拿一份遗嘱让我们家人签字,遗嘱上写明两位老人现在居住的房子百年后由他们的孙子继承,就是我叔叔的孩子,我当时不明白就签字了,后来知道房子应该也有我的一份,我想咨询一下,房子我到底有没有权利继承
提问:动迁分房后的遗产问题 十几年前亲戚分了大房子,因为有奶奶的户口份额,奶奶新房子住了3个月去世了,没有遗嘱。 现在奶奶的子女想要分遗产,他们的产证没有奶奶名字,是否值得打官司? 如果官司赢了,这套房子他们住着,又拿不出钱,我们拿他怎么办?
父亲去世2年了,母亲改嫁,奶奶要要与我和母亲还有弟弟争房子,且房产证在爷爷奶奶那里,法律会怎么判?我们还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吗?(且奶奶爷爷膝下还有两儿和两女)
情况是这样的,我爷爷有四个儿子,二个女儿,我爸是最小的, 当年老大出钱给爷爷建了两间小房,然后问题是,建房子没有问其他几个小的,然后假如没我爷爷的身份,房子也是建不起来,后来建好房子后就就不伺候了,当年我家天天给我爷爷奶奶送饭,然后两个老人走的时候 都是在我家办丧事的。 后来爷爷奶奶走后,房子就留在
哥哥(无子女无父母)去世,嫂子为智障人士,,生前哥哥有套享有居住权的房产。去世后我(除嫂子平辈唯一亲人)想求助居委会卖出房子居住权来赡养每月的智障嫂子到养老院。。。外甥女关系不和,从中作梗,骗智障嫂子把房本交给居委会。并在同意居委会全权委托书中签字。。现在居委会找我要嫂子身份证我不给居委会通知是政府
我有一个朋友,他家只有他的妈妈、妹妹和他3个人,他妈妈有一个三室一厅的房子,前几天,他的妈妈死了,无遗嘱,如果按照法律,他与他的妹妹各得三室一厅房子的一半,可三室一厅如何分成“一半”?
本人有关于遗产问题,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 母亲留下一处遗产,按继承法,目前只有我和外祖母可以继承。 外祖母向法院起诉本人,要求继承母亲二分之一的房产。 因本人为被告,由于其他原因当时没有请律师协助,直接应诉到法院,开庭后,经过数月,法庭落下判决。 在判决如下中,只说出原告继承该处房产六分
以我奶奶的名义的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我父亲出全款购买,奶奶和父亲都打算把这房子以后留给我。由于奶奶年事已高,且有五个孩子,为了避免以后的遗产纠纷,现在是否可以立一份遗嘱,让我继承这套房子(或者当初购房的这笔资金)。然后根据经济适用房相关规定,年满五年,取得土地证后,过户到我名下。这样是否可行,如果
你好想问一下现在爷爷奶奶都还在世但他们的房子被我叔给重新翻盖还说等以后老人们过世之后这房子也有我爸爸的一间,但我爷爷奶奶他们并不会立遗嘱说明这一切,所有的一切都是口头协议,我怕我叔叔他们在老人们去世后会以自己重新翻盖为由独占遗产,把我爸爸踢之门外,因为我叔叔这一家人心眼很不好,而我爸爸却是个老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