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11年登记结婚,女方及儿子户口在娘家,现女方用女方自己、儿子以及女方爷爷三个人的户口申请了一套安置房,购房款男方出大部分。男方同意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说明该房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我想请问若日后婚姻关系变化闹离婚,此协议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公正?谢谢
夫妻财产制的问题:夫妻可否约定一方出轨,而必须放弃对家庭财产的权利?此约定是否有效?
夫妻财产制的问题:夫妻可否约定一方出轨,而必须放弃对家庭财产的权利?此约定是否有效?
我结婚已经有十年,现在我想把我们继承和这些年的积蓄做个书面的约定,不知道怎么写才有效?因为我们的财产有股票、门面和住房,现在门面和股票没有卖,约定在我的名下,以后卖了股票和门面的存款还需要再约定吗?就我们夫妻双方签字就能生效吗?约定在我名下了就永远是属于我一个的财产了吗?
因夫妻二人感情不和,一年前在有两个证人的情况下签了一份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夫妻两方及证人都在协议上签了字。现在两个感情已完全破裂,请问这份协议现在有效吗? 在签这份协议后的这段时间,所挣财产可以归个人吗?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我想问问我们下面的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我们离婚,房子和车子是否归我所有.谢谢! 甲方:男方 乙方 :女方 一. 房产部分 双方于2009年贷款购买苏州市里河新村47幢607室房产, 购入总价455000元,其首付款及办理过户手续,购置家电费用合计240000元(其中100000元由乙方父母出资)。7月份开始还贷款, 至今
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处房屋(实为妻方父母出全资购买)归妻一人所有。约定采用的是书面形式,夫妻双方签字、按指纹。考虑公证和过户三费(费钱费时费力),此协议不公证是否有效。 她父母指定给她一人所有。但房票上名目前是我的。
夫妻财产约定书 这样写是否规范?是否需要补充?不公证是否有效?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甲方: 男 身份证号: 乙方: 女 身份证号: 双方于X年X月一次性付款购买X房产,由乙方母亲出全资购买,并明确表示赠与乙方个人。夫妻双方经协商,现自愿对X房产协议如下: 1、X房产为乙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在婚姻存续期间,甲方的债务与此房产无任何
请各位律师看下这份夫妻财产协议书是否真是有效,并帮忙修改,谢谢啦
《夫妻财产约定书》 甲方: ,男,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 乙方: ,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于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前无任何财产约定。甲方婚前购
因为老公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所以婚前买房的房产证上只写了他一人的名字,车位也只能写业主就是老公的名字,婚后作了财产约定,房子和车位全部无偿归女方的约定协议,请问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应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