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宣判前拒绝接受当事人提交的补充材料,是否属于违反程序和违纪行为?
本人的案件已多次开庭,前几日法院寄来传票通知开庭日期,但未通知开庭只是进行宣判。一开庭,法官便要宣读《判决书》。我说:“我有补充材料,要求提交。”法官对我说:“你写上今天的日子后提交。”尚未等我写好日子,提交给他,他也未看到我提交的材料,他便马上宣读起《判决书》。(此材料主要为对事实的陈述、补充意见
就是说,在判决书送达的最后一个当事人还没出上诉期,可以把其他当事人的上诉书给别的当事人看吗
请问,法官能不能要求当事人提供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我是原告,前天法官要我提供我的工资证明,但我发觉这个证明对我不利,我是不是必须提供?
法院判决后家属能否会见当事人?还有法院判决后家属多次索要判决书不给,以至于错过上诉期,该怎办?
法院判决后家属能否会见当事人?还有法院判决后家属多次索要判决书不给,以至于错过上诉期,该怎办? 法院判当事人抗拒执行1年半,但当事人在法院调解阶段和拘留阶段均提出过用车抵债,但债主不同意,现法院说当事人有财产——车不还债,抗拒法院裁决,判刑1年半。判决后当事人家属多次向法院打听判决结果,索要判决书
朋友被刑事拘留二十多天了,一点音信都没有。听说聘请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但是也不让律师见,请问律师什么时候可以会见呢?
老师:您好,《刑事诉讼法》第96条: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可以派员在场。 《律师法》第33条 ......(前面省略)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是否相互矛盾。谢谢!
老师:您好,律师会见当事人的录音录像是否可以作为提告律师和当事人的证据,这样的证据是否有效? 但法律规定不受监听阿,违法取得的证据有效吗?
法律规定律师会见当事人不受监听,律师会见当事人的录音录像也可以作为提告律师和当事人的证据,这样的证据不就是违法取得吗!还有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