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公证处咨询老年人生前遗嘱就是公正了,到了执行时也要所有当事人到场,因为有的老人写了多份遗嘱。 这不是坑了不是胡来的人吗。公正不就是毫无意义了吗?请教。
由于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后母有一个女儿。父亲想把唯一的房子留给我。(房主名字是我父亲)如果父亲立下遗嘱并公正完后,那么后母的女儿还有权利和我争夺房子吗?
1984年父母结婚。几年后奶奶去世后。爷爷又从新组合家庭搬出去了。。(在奶奶去世前当时爷爷还有一套房子因为没有完工也没有住)。再后来爷爷又添了一个小儿子(我的小叔)。在几年前爷爷自己和后奶奶俩人偷偷的立遗嘱并公正把爷爷现在住的房子给我的小叔。现在我的父母和我还有姑姑们是否有继承权。(在2008年父亲去世。我
父亲在本单位房改前过世,现母亲过世,房改时房产证是母亲名字(与父亲单位不同),留亲笔遗嘱未公正,现子
请问该套房是否属于父母共同财产(母在世时准备过户,房产局收她可以全权处置),另外遗嘱说明全部过户给一直照顾她的我(4个子女之一,唯一无房者)未公正,也无证明人签字,母曾经告诉姐。是否有效?,现除姐之外,两个哥哥不认可,说已咨询过遗嘱无效,财产应该1/4分配。请问财产法律上应该怎么分配。
我老公现得重病,他私下和他女儿立了遗嘱,我不知道他的遗嘱里都立了什么?遗产继承是怎么分配的?因他心眼特小且病情很重我不敢询问他,假如他分配不公正,我该如何?
协议上有甲乙双方的名字 还有公正人名字 还有乙方爸爸名字 但是最后签名只有甲方没有乙方 这样的协议有
甲方 四雄 乙方皮斌 今收到皮斌田地转换进经 **元(无后续括家费用)以田换田转让地段四雄靠屋地基右侧 (三年后四英未建房 四雄概不负责)(四英是乙方的爸爸) 见证人光荣 甲方四雄 乙方没有签字 这是做房子用 乙方房产证拿到手了这样还能毁约吗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遗嘱的问题! 内容: 我们家住的房子,从我爸妈结婚时候开始就住的,但是一直写的我奶奶的名字,现在房子动迁,给返了几套房子,但是我的几个姑姑总惦记着我家的房子,现在奶奶去世了,我想写份遗嘱让爷爷签字,把房子改到我或者我父亲的名下,但是我怕找到公证处的人员,会需要爷爷所有子女都到场,那
10年前我和母亲合伙买了一个70平米的楼,当时因为没有户口不能贷款,就用弟弟的名字贷款,现在房子过户写我的名字,母亲怕以后房子会产生纠纷,就写了份遗嘱,说这个房子归我所有,其他子女无权享受,但没有去公正,这样的遗嘱有效吗?是否需要去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