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之前开个饭店,后来离婚了,协议里面写的饭店给女方了,欠的债务都由女方偿还,但是他现在不还,还有贷款,现在该咋办
你好,我有个朋友结婚10年了,因为家庭暴力,使女方收到严重的精神恐慌,之所以提出离婚,现在两个孩子,男方三四年前做生意男方在银行贷了30万,女方也签字,一开始生意挺好的,男方太有点自傲,在外面花天酒地,使生意一败涂地,现在负债累累,女方根本没办法管,家里就是他的旅馆,想回来就回来,这种情况怎么办
妻子于2012年3月底向法院第二次申请离婚。她要求儿子(1岁9月)抚养权和房子一半财产(或10万)。房子是2007年购买的,双方名字,首期(9万)是男方向其家人借的。之后都是男方供楼。我们是2008年2月登记的。现在妻子不承认首期的9万和装修费(5万)债务。现在法院判夫妻离婚,儿子抚养权归女方,但房子暂时没判,请问这样
现已离婚,在离婚前共同签了一张借条5万,这些钱前夫用于做生意,我一分都没有用过,这一点前夫也成认,也说由他负责偿还。但是现在债权人把我们两个都起诉了,最后法院判决由我们两人共同承担偿还。我想问,象我这种情况,前夫也说由他偿还,我可以提起上诉全部由前夫偿还吗?(法院判决时我俩均未到庭)
老公在外面以个人名义借了高利贷,现在想跟他离婚,但是债务又不想还,在这几年我是没工作,在家怀孕带孩子,怎么办??? 他是以个人名义借了高利贷,我一点也不知情,而且是赌博输掉的,就是没有证据证明他是赌博输掉的。
我想问一下,丈夫在外赌博,欠下债务,现在从亲戚朋友手中借钱还清赌债,并且我知晓。是否这样用来还债又产生的债务就和我有关了,离婚时我用承担吗?
我对象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欠了很多债,我想和他离婚,现在有一处店面和一处房产在我对象名下。我对象想把把这些财产过户到我名下,他把债务全揽到他名下。我想问问这样行吗? 谢谢!
以前离婚协议上写明每月付几百元给她,但是离婚 时口头上是说从发的工资上付的,但现在我没有上班,没有了工资,所以就没有付钱给她,现在她到法院起诉我,问我要这几年的钱,请问一下,我现在没有钱付,工资也没有,我们离婚时的口头协议有效没有??要不要付钱??
丈夫于婚前婚后共计赌债138万,后欺骗我方家人说买房子,故我方提供55万帮助其还房款,等房产证下来,他直接去贷款抵押了,钱也没还我们,大约一周后才知晓其对外赌债138万元,之前还问我父母借款18万做二手车生意,已写欠条,但是55万的欠条是其父母写的。在写欠条的同时 丈夫还写了承诺书 说以后要是由于欺骗妻子造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