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住的小区是以前的拆迁户赔付的老房子,多层,小区内有部分路面被作为停轿车的区域,每个月向守车的人交纳45元停车费,守车人本身也是小区的住户,每月直接把钱交给他。 我想咨询一下,这个轿车的停车费收取是否合法合规,停车费的金额确定是否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比如街道办或者相关税务部门,不然就是违法? 如果这个收费是合法合规的,那么守车人对停车人在停车位置停车时间等情况是否有控制权或者指挥权?停车人必须遵守? 如果回小区没有停车位了,是否认为守车人违反了双方约定? 谢谢。
轿车在小区内被撬锁,我是业主,有交停车费,物业应该赔偿么? 如果公安局破了案,能够得到赔偿么? 谢谢 小区里停车费一般3月一付,而且时间一般都是后付的,就是说快到3月份了交1-3月的。如果从去年6月份一直到12月的停车费都已经付了,1-3月的还没付,那小区物业应该负责么?谢谢 补充下,车没有被盗,只是发生了
如不是小区的业主停的摩托车被盗的情况,又对外开放停车并且每月交了停车费,是否要求物业公司赔偿?
如不是小区的业主停的摩托车被盗的情况,又对外开放停车并且每月交了停车费,是否要求物业公司赔偿?
我是一名普通的一线装配工人,跟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有-份附加协议,上面明确指出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当月要扣除两套工作服费,当月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扣除第一'个月保底工资与你计件工资的差额,扣除教育技能培训费当月工资的20%,这样写合法吗?
你好,我在深圳做点小生意,由于人员不足,大理不到位,生意不好,我的合同期还没有到。现在想把店铺转让给他人经营,我现在的状况是关门等待转让,可是我的房东不同意我转,还说要去开我的门,前行要我退房给他,我的转让方式是 1 连货一起转给别人,二是空铺转让、目前可以转让到5万元左右。面对这种横蛮的房东,我该怎
我是一个在市场的摆摊的小商贩,我现在所在的农贸市场,于2001年被工商局卖给了个人,他们之间有协议!10多年来,买市场的人就向我们收取摊位租赁费每月30元,从去年开始要收取每月100元,我们不能接受,我们就想咨询一下王律师,工商局将市场卖给个人的行为合法吗?有法律依据吗?还有买方向我们收费合法吗?有法律依据吗
商品房小区在规划局网上公示的规划中含红线内包含周边商业楼地面车位共107个,规划图未明确标明车位布置小区内图上并无车位,开发商售楼时也宣传小区内人车分流,但建成交房前小区内增加了100多个地面车位,在规划局去查审批后的规划发现数量是增加到了200多个,这就是说公示的规划和审批后的规划不一致,规划局说是进行了
政府征收我们农田进行开发建设小区现在工程接近尾声。之前政府人员要我们与其签了一份土地征收合同。我们村共有五个队,每队的农田亩数不等,我们在签合同的时候我们队的每户人家一口人限两亩的签(因为一个队的农田是平均分的),现在我们队还有部分农田没有签完,对于剩下的农田政府迟迟不予处理。经过一年的时间政府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