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江宁铜井镇,已经拆迁7年了,但人口钱未至今未拿到,政府强制要求我们交保险(我本人已经有交社会保险而且已有很多年了)请问有必要交第二份保险吗?交这份保险的目的是什么?政府称人口钱中的一半要放在政府里等到我们老来不能动时在下发,请问这种情况符不符合法律要求?
你好,我是四川省西昌市常住人口,我是西郊乡的,2010年我们这政府进行了拆迁我家当时就我和我妹还有我母亲的得到政府的安置,我是2011年一月份结婚那是我们去咨询政府我爱人的安置情况,政府说了过了安置时间,没有办法了,2011年12月我女儿出世,我们再次找政府关于我女儿的安置情况,政府再次答复我们说没办法安置。2013
家里老爷子在世的时候曾经把家里的房产给三个儿子分开,老大分得新房上房三间,老二分得新房下方三间,老三分得老房四间。两位老人在世的时候,老大老二各有老人的一间房,老三家有两间。现在老爷子已经不在了,老太太守寡。08年5月左右老三把老房拆除重新盖了新楼,08年底房屋进行了拆迁。 1、当时分家的时候房子为老
律师您好,能问您一个问题么。是这样, 某地拆迁拆迁到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法人A趁法人B不在,做了一份虚假的股东会决议(决议上说拆迁款打到法人A的个人账户上,然后在这份决议上假造了法人B的签名),然后拿着这份虚假协议去了保管拆迁款的当地财政局,当地财政局看有决议,还有拆迁指挥部的各项证明文件,不疑有他。
我家那要拆迁,我家是九几年,从规划局手里买的土地 与他们签了一份协议,然后在原地盖的楼,现在动迁,拆迁办不同意给土地补偿,只给房屋补偿,土地是国有土地,没有土地使用证,因为当时土地局不给办,说是规划局没有把钱交给他们! 这种情况,我们土地到底有没有补偿! 拆迁办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说不给补偿,但是他们就
我是牡丹江地区的农民 ,因为最近我方土地拆迁,和开发商协商不一致 ,因为同样的土地两年前动迁给的是我们的2倍, 开发商的借口是用途不一样 , 我的问题是同样的土地为什么不是同样的价格, 开发商在多数有地的农民不同意的情况下要强行拆迁, 并恐吓 , 对于国家的政策不是农民的土地升值且保护农民的利益么 ,
我家老房子是农村宅基地房,现在面临拆迁.10年前我家有两间违章房,共32平米,我父亲去申请批成正式住房时,开始因我家户口上人均面积以达到标准而未通过申请,后以爷爷奶奶的名义去申请(爷爷奶奶确是住我们家但户口不在我们家),申请成功,而且当时为了避免以后发生房产纠纷,在土地所的工作人员要求下我父亲他们兄弟四人签下协议,
我家是湖北仙桃的,在武汉郊区租用了一块农地,租用时间是40年,已经租用了25年了,还有15年的合同时间,但是现在农用地和我家的住房全部要被拆迁征用,请用赔偿应该怎么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