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属于再婚,婚前有子女,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跟男方,但实际上子女在跟女方,男方承担着所有的费用,且离婚后仍然在承担婚前的按揭房款,且后又承诺近期会一次性还完。因为丈夫没有很好的处理前面和现在的关系,所以导致现在感觉无法继续与之生活了。我们结婚两年,现育有一个孩子尚在哺乳期。婚后,我们共同出资购有一房屋。房屋购买时实际出资男方多于女方,但房产证权益女方多于男方。同时,在婚后男方卖掉了个人在与前妻协议离婚时约定属于男方个人的单位股权。请问如果离婚,股权收益是否属于我和他的共同财产?
我的一位亲戚因其公司需要集资及入股,资金周转困难,于2007年向我借款7万元,承诺其中两万元用于他集资用,不支付利息,另外五万元作为他代为本人入股,因本人不属于该公司,所以挂靠该亲戚入股,期间分红两次,后因多种原因未分红.该亲戚写了单据,承诺此五万元作为本人股份,现今,该公司又进行扩股,原来入股的五万元作为原始股,由该
我的一位亲戚因其公司需要集资及入股,资金周转困难,于2007年向我借款7万元,承诺其中两万元用于他集资用,不支付利息,另外五万元作为他代为本人入股,因本人不属于该公司,所以挂靠该亲戚入股,期间分红两次,后因多种原因未分红.该亲戚写了单据,承诺此五万元作为本人股份,现今,该公司又进行扩股,原来入股的五万元作为原始股,由该
股东全家都是杭州户口,合伙开的有限责任公司开在上海,现在股东去世了,妻子孩子由于对死亡股东生前一切毫无所知,决定放弃股权并希望由死亡股东的亲弟弟继承,该找那里的公证处公证,杭州还是上海,具体流程怎么走
我丈夫2009年死亡,现有一未成年女儿,丈夫生前是一家公司股东。这家公司这几年每年年底对公司股东按股权的8%进行分钱(不知这算不算分红),而给我是按股仅4%进行分红。找公司理论,答复是:他们按股仅4%分红,另外按股仅4%分的钱不算是分红。 现在公司又拟定一个《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对死亡的股东股权转让问题提出了
您好,我是顺德区龙江镇左滩村渔业组组员,根据顺办发 [2001]22号文中第二大点关于固化股份社股权的内容规定,我渔业组组员应享有配置股权及股份分红,但龙江镇左滩村没有落实执行顺办发 [2001]22号文件精神。故我组40余人口没有配置股权及从来没有享受到股份分红。请还我渔业组组员应有的配置股权及股份分红的权利。
A企业将其持有的甲公司的股权转让给B企业,B企业将该股权转让给了C个人,C个人又将该股权转让给了D个人。现工商局查到的记录是A企业转让给C个人的转让协议,但是变更记录显示的是A到B到C的程序,这样的结果应该以哪个为准,D的受让是否有效?
你好!我想咨询下公司股权问题,我公司老总成立了一个新的公司,准备让我们这些员工投股,各持1%的小股东有7个人组成一个代表和他签,需要注意什么,而小股东和代表的那个人有需要注意什么才会一样享有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