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买了村里的宅基地,村大队收了钱后给予一张收据。若干年后,我口头答应一村民暂时使用该宅基地搭建简易棚做小买卖,但没要租金;去年,该村民自己花钱办了一张宅基地证明,但是该证明上只有政府的章,没有土管局和村大队的章,凭借此“假宅基地”证明,开始在该宅基地上盖住房。该村民还声称曾经买过该宅基地,并把钱给了村里的退休支书甲某(甲某是其亲戚),但甲某已经于2009年死亡。村大队调解人从中调解时,我不敢把收据给其看,怕他调解时该村民趁机知道有收据后,再造一张落款为甲某的假收据(我的收据落款人至今仍健在,并可做证)。我应该怎么做?
我家是山西农村的。家里有村里批的二块宅基地。 一块是87年的时候建的,两孔窑洞,现在家里主要住这在这里,算老房子。 另一块是2006年批的,2008年建成了新房子,然后,父亲将将这一块地产就卖了。 现在我们老房子旁的同村邻居有两孔窑洞,因为他们欠了别人高利贷,没法还钱,就把紧挨着我家的这两孔窑洞做了抵押给了
我家的老宅是奶奶在逝时盖起来的,但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爸爸的名字,房产证是标着分配面积的标准是8人,当时七几年的时候我家确没有8个人,但加上我大伯的话就是8人。现在大伯从外地回来要和我爸分这处老宅,请问这处老宅应该分给他吗?奶奶没有立遗嘱
我和老婆都是农转非户口,老丈母娘家里,宅基地周边房前屋后的空地都很大,我的农转非户籍在老家(江西)不会迁出,我老婆家里是杭州富阳的农转非户籍,现在问题是老丈母娘家里一直有个担心,担心他们百年之后家里的宅基地和房前屋后的大片土地我和他女儿都不能继承,请律师帮忙解答,什么办法能在继承完宅基地的情况后房前
咨询:农村宅基地的过户问题 案例人物:1、赵某(下文用字母“A”代替) 2、赵某的妻子(下文用字母“B”代替) 3、赵某的独生女儿(下文用字母“C”代替) 4、赵某的大侄子 (下文用字母“D”代替) 5、赵某的小侄子 (下文用字母“E”代替) 6、赵某的姐姐(“D
你好。我丈夫与他父母和兄弟共住一栋楼房,是农村的。一家人住一层,可两年前丈夫去世,我与女儿住一层,现国家收购土地,我能领到补偿金吗。按比例是多少。谢谢
我想买舅舅的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子,这个房子有农村房产证和地契,但我是城市集体户口,农村宅基是禁止卖给本村以外的人的,我想办财产继承这种方式来规避这种风险,不知道以后有拆迁补偿一类的问题,有没有法律保护。
我家有个沿街黄金位置的宅基地,一共50几个平方,可以建成2个门面,我就叫它门面宅基地吧,不知道这样叫对不?按当地修好的门面价格出售,这2个门面可以值11万左右.但现在被乡政府征用来做乡政府的车过道(该过道只通往乡政府).但乡政府只愿按一般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来补偿,算下来也只有3000块,这不是抢吗?那么低,更何况我家那个宅基
我家有个沿街黄金位置的宅基地,一共50几个平方,可以建成2个门面,我就叫它门面宅基地吧,不知道这样叫对不?按当地修好的门面价格出售,这2个门面可以值11万左右.但现在被乡政府征用来做乡政府的车过道(该过道只通往乡政府).但乡政府只愿按一般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来补偿,算下来也只有3000块,这不是抢吗?那么低,更何况我家那个宅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