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48岁和认识两年的女友乙36岁停车在野地里(不防碍交通和任何人),在车上谈情做爱后还在车里聊天时被派出所警察分别带到办公室(另把事主手机也拿走),直接告诉甲,如果告诉女方老公来了肯定用刀砍你了,看你也是老板就赞助点这事就算了。要不就告诉你老婆来接你,告诉乙老公来接她。我真没搞懂,搞婚外情没有违法吧,
我(四川一小县城百姓,在下面地区中没有我所在地的选项)与邻居因为停车位的争执,相互发生抓扯,并互有拳脚相加的冲突,后随110到当地派出所接受调查与询问,在派出所民警办公室,正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对方纠集了20多个亲友,其中身着当地城管执当服装的高个子男人,在办公室,当到民警的面,对我突然实施拳打与肘击,主要击打我的头
我爸在2005年夏被人故意砍伤了手臂,现在犯人抓到了,去派出所拿伤残报告,派出所人说不知道,要怎么拿伤残报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