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公司系大学生创业的合伙有限公司,另一合伙人是符合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以他为法人双方各以出资50%合伙创立,并申请到大学生创业前贷款,开业至今2个月,现在对方提出要注销或退股,因为是零注册资本的,他现在退出的话我势必要买下他的股份,而且不再享有大学生零注册的优惠,而且他还提出我不买他股份的话他
王某、周某和李某决定合伙做生意,于是登记成立大鹏汽车修理部这一无限合伙企业。王某出资10万元,周某用店面出资折算为5万元,李某则负责经营,其劳务折算出资5万元。请问: (1)李某以劳务出资是否合法?应经过什么程序?2)若李某以自己的修车技术出资是否合法? (3)若李某以自己注册的“大鹏”商标出资是
您好: 关于合伙有限企业宣传拥有良好的团队和操盘手,以合伙经营的方式签订合伙协议吸收大量资金进行炒作股票,权证,期货,以高回报为导向。请问这种运作方式是否触犯法律。 注意,吸收来的客户都要签一份合伙协议,以合伙人的方式出现
我朋友和另外三人合伙经营企业,我朋友占90%的股份,现我朋友将其名下10%的股份转给我,另外三人不知道,请问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应该怎么办呢?
我与朋友1998年合伙购买一国有企业(至今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但与该厂有出售协议、该厂上级主管部门国资部门审批手续),由于本人在职不能参与经营,由对方负责经营,多年来对方以不盈利为借口,不给我分红(现在每年利润可达100万元),2005年给我10万元让我退股我没答应,现在对方不承认我的股份(我们之间没有退股协议,
信托管理人帮助他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后,能否参与企业利润分配?
我是做信托基金管理的,一个朋友要我帮他设立基金类的有限合伙企业,并承诺:当企业设立成功之后,让我参与该基金企业的管理和利润分配,他说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用协议约定。 有律师说,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人,必须是出资人,也就是合伙人身份。我的问题是:如果在协议里,我仅以该合伙企业高级管理人的身份加入
帮助他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后,不是合伙人能否参与企业利润分配?
我是做信托基金管理的,一个朋友要我帮他设立基金类的有限合伙企业,并承诺:当企业设立成功之后,让我参与该基金企业的管理和利润分配,他说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用协议约定。 有律师说,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人,必须是出资人,也就是合伙人身份。我的问题是:如果在协议里,我仅以该合伙企业高级管理人的身份加入
合伙协议中A、B、C、D按2:2:1:1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后D偿还了对外欠债24万元,可以向那些当事人追讨,金额应该是多少呢? D在不给企业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已经清算退伙,退伙后由于无限连带责任对外偿还债款24万元。在这种情况下,D应该向A、B、C分别追偿金额8万、8万、4万,还是因为已经清算完毕,可以追偿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