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申请经济适用房,夫为主申请人,我为共同申请人,房产证可以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吗?如果由我父母全额付款,算是我的个人的财产吗?如果算需要哪些证明?
一家三口,父亲母亲和我,父母退休,我工作(不满30周岁)。 因为条件符合,最近以3个人的名义申请了上海市的经济适用房,打算做为我的结婚用房,并且即将进入摇号阶段。 问题一:我们家是私房,是爷爷的爸爸从旧社会就租借的,一直到现在,已经有60年以上的历史了,现在我们家的房产证归房东所有,但房东没有办理户口,
我名下没有任何房产,父母乡下有私房,但没有房产证,只有宅基证,我和女儿户口都挂在亲戚家,亲戚家有2套房子,我这种情况能否申请经济适用房?听说不是直系亲属是可以申请的是否是这样?
我们是原64军191师驻丹东军人。1987年参加集资建房(在这之前还有一栋),后来按三总部文件变更为经济适用住房。2006年交地方民政局。在所有手续办理齐全后,就等待给我们发房屋所有权证了。一等再等整整等了七年之久都没有等到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是说我们仍然是“无房户”。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基础营房科说军
我女朋友想在云南曲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供房的钱由我俩一块出,但是我的工作地点在昆明,房产证上能不能落我的名字?如果不能,那我们结婚以后能不能把我的名字落上?(她是曲靖户口) 现在据可靠消息她们公司过几年要搬到昆明,那时如果买起的房子住不到的话能不能卖了?
父亲申请经济适用房算一家三口的平方是符合人均低于15平方米的,但目前我已婚,听别人说男方有房子也要把面积一起算进去是这样的么?
我和我老婆2009年结婚的,现已有个小孩,我们名下一直没有房子,我爸拆迁分了房但不是我的名下 这样的情况我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如果可以申请要什么材料 到什么部门
2013男方以儿子和他的名义在成都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约2014年2月会审批下来后,打算在摇号选房后结婚,由于是二婚,房款和装修费用均由女方付款,请问在付房款时签合同可签双方的名字吗?如果不能,办产权证时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