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单方面撕毁公司与我的协议、少发7年基本工资、不办医疗保险的争议
我是西安某高校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岚玉,98年我47岁,当时的公司经理以“劳司(98)第4号”文件的形式通知我“离岗休息”。该文件明确写着:“岚玉发基本工资180元,其他事项按规定办理,直到区劳动保险处办好养老保险手续为止。” 但是,到2000年3月,公司换了经理,由于新经理不肯继续执行公司原有的决议和承诺,就停发了
律师您好!一个小型公司为了开展业务,需挂靠到我公司进行业务拓展,我公司提取一部分的服务费,我公司与他签订了一份挂靠协议,请问在法律上挂靠协议是否有效?为了保障我公司的利益,如何签合同最安全、最合理? 再者如果他公司的员工出现工伤,我公司需要负责任吗?
我在一家挂靠的个人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 但是我不想在他这工作 报到证上是8月31日前报到 否则缴纳违约金3000元 当时我也签了违约金上的字 请问我可不可以不缴纳违约金
有朋友想挂靠我公司购买社保,并不在我公司上班,与他签订免责协议可以吗?
我有一朋友没在公司上班,只是想挂靠公司购买社保,与他签订免责协议有没有效?
请问我离职七个月后,公司扣的协议合同补贴能要回来吗?前两个月没有给交社保,第三个月才给交,前两个月的社保我让扣我个人的工资补交的,这个钱能要回来吗?《其他同事前两个月也一样没有交的。》
律师您好,我于去年浙江大学毕业,在滨江工作一年后准备辞职留学,现在户口是公司的集体户,公司要求辞职就迁出,我想出国期间把户口留在杭州,请问哪里可以挂靠?浙江有没有类似教育部北京集体户口的服务机构?如果必须迁回原籍的话,人事档案是不是必须放在当地出入境管理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