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人怀孕现不能做快递,想把他转让出去,我和上家上面写的合同是,如果我将快递转让给别人将支付百分之十的费用给上家,当我准备将快递转让出去时,上家却给我说合同有问题,来接手我快递的那个人要拿全部加盟费给他,等于说是我自动退出的,这个说法合理吗?
我加盟的是家知名品牌的奶茶店,当时在我市特别火,现在由于公司自身原因无法在我市生存,公司决定退出武汉市场,对我们加盟店进行劝退,但是只退还当时加盟交纳的押金,加盟费4万不退。请问这样合理吗?急!!!!
看了中国教育电视台的栏目《今非昔比》介绍的美锦彩装膜,感觉还可以,后来打电话咨询,所有电话及网站交流就一个叫冯惠的顾问,问她央视播出的成都加盟店地址号码,回答含糊其辞,没有正面回答,不知道播出的加盟店是否存在,回答态度也极不友好,询问她们管理上司也回答说没有,只是叫我们去北京,真不知道这公司是否存在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 事情是这样的,在我们县有一家圆通快递转让给我,转让包括(加盟经营权和快递业务许可证)这家快递1月份才和省公司签订加盟合同,公司规定他1年内不许转让,所以我们是私底下转让的,等1年期限满后再去省公司变更手续。我就是怕现在我给了转让费,到时后变更不成我的,然后省公司不与我续签,这样我
一年半前,因为我要生孩子了,所以转让了正在经营的门面和品牌,收取了一定的门面及品牌转让费。但是我跟房东签的租赁合同条款是不能转让的。由于我自己经营了2年店面,装修了2次,而且,品牌的市场占有率提升了很多。但是现在,房东和现在租方合伙要求退回现租方转让费,这种情况,他们的要求合理吗?我们需要退回转让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