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遗失三天后,收到短信,提示有人在用我手机,也在当地派出所进行了报案,派出所第一次传唤检手机的人时也承认了,可第二次又说是路上的人卖给他的,在传唤就不来了,总说在外地,我应该怎么办。
手机被盗了,找到了案犯,包括销赃的店家,而且店家和案犯是认识的,但是手机已经转手了,请问我可以找店家要求赔偿吗?
事情是这样,我手机5月14日在长沙被盗,第一时间报警,并立案备案。然后23日我查到我的手机在上海闸北区大宁国际广场十栋701百邦维修点售后进行翻新维修,于是我本人第二天便坐火车来到了上海,找到维修点所在辖区派出所,给他们长沙当地辖区派出所初始立案回执单以及手机是我证明后,东西已经辖被区派出所扣下,但手机的取
3商会联保 贷款 因个人事故半年之久 已经现在已经没有能力偿还贷款 银行要求签还款计划 但个人暂时没有能力偿还任何费用 最终银行会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