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接揭购买一房产(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名字),现要求离婚,双方均不支付银行月供房款,现银行方面起诉夫妻中的一方为被告还款(妻子,银行方面说只起诉第一债务人),请问,如果该住房被拍卖,还债后的剩余房款,丈夫一方能分割吗?
有人说:银行起诉书上的被告没有丈夫的名字,法院拍卖后丈夫就不能分割剩余房款,是不是这样?
因我爸在闹离婚期间私自出售和我妈的共同房产,并和下家签了居间合同,下家交了10万定金。之后被我家人阻止后没有签署最终买卖合同。于是下家起诉我爸要我爸双倍偿还20万定金违约金。但是我爸和我妈并一直失业在家,偿还不出这多钱。如果不能偿还,那法院是否可以执行此房屋查封拍卖?注明:此房市场价格为130-140之间,我
夫妻婚后在四川一小镇自盖一栋楼房,办下的房产证只写了男方一人的名字,请问:如果男方想私自将此房产过户给他人,可以不经过妻子同意吗?谢谢!
本人2003年与周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09年周某有外遇并且我已拿到证据,我们在2010通过法院离婚,法院将孩子和我们共有的房子判给了周某,并判她给我房屋补偿款40万元,我每月给孩子生活费800元。周某没有40万,请问我们共同的房子能拍卖吗?(周某现有一套邮局分的企业产的房子) 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了,但执行庭认为周某
婚后4年,夫妻共同出资,共同公积金贷款供房,房产证只写其中一人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
我和老公结婚四年,之前男方在在农村建房欠有债务,婚后公婆夫妻共同还清其债务,现夫妻共同出资在工作城市购房,首付是男女双方共同出资,公积金贷款及供房有双方共同承担,但是由男方一人去办理购房事务,房产证也只写一人名字,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配?会对女方造成损失吗
婚前男方出资购房,房产证要一年以后取得,现在双方想要结婚登记,男方想在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但婚后房产证取得后加名字房产应视为男方所有。请问,能否在登记之前把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办法。
法院民事调解书生效,被告未按期履行协议,请问申请强制执行,拍卖原告的房产来偿债是否容易实现?是否能够全额实现?花多长时间? 被告状况:1.被告有一套房产,在银行已有抵押,已做首付。 2.被告身付多方债务,已超过现房产值。 原告状况:原告已查封被告的房产。 面临的僵局: 1.被告在未按期履约的情况
再婚夫妻共同生活3年半,现一方死亡,无遗嘱。双方有子女遗产如何分配?
我父亲因病突然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情况如下。 1、父亲三年前与继母结婚。继母有一已出嫁女儿,父亲有一儿子 2、父亲和继母共同生活一年多其后多次分居直至父亲去世共计三年八个月 3、父亲有一小公司,父亲的所有银行卡和公司的公章支票在父亲去世的当天就被继母拿走,父亲的财产准确数额无从得知, 4、父亲在与继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