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下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变更问题。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2013年3月12日,我妹妹(女方)因与我妹夫(男方)感情不和,出现矛盾,在男方的强烈要求下,两人协议离婚。女方是初中学历,文化水平不高,对离婚者双方权利和义务也不清楚,当时迫于男方的压力以及为孩子以后生活和学习考虑,就草草地确定了离婚协议,并且没有索要任何婚前共同财产。 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安排如下:(1)女儿(2009年2月6日出生)由男方直接抚养;(2)女方每月支付女儿200元生活费,每月1号支付至女儿完成学业;(3)女方可以不定期探望女儿,节假日女儿可随女方居住。 但离婚后不久,男方有些反悔,开始拿女儿作为要挟的筹码希望能够复婚,并阻碍女方探望孩子,目前仅允许女方到幼儿园看望小孩,不让带出孩子,并且根本不让在节假日带回居住。据女方所知,现在男方每天都不着家,在外面鬼混,把孩子丢给其父母抚养,而且听孩子说她爷爷酒后还不时打她。女方疼爱自己的女儿,就想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为这事曾找过村支书,希望能给与调解。但因为男方家仍拿孩子作为复婚的要挟筹码,不同意将孩子交予女方。 具体情况就是这样。我希望咨询下您的是,这种情况下,我妹妹能否通过法律渠道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另外,由于男方家现在把孩子看的很紧,如果我妹妹想偷偷带走孩子,这样是否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希望能得到您详细的解答。
离婚后,双方因故想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新变更、接收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对原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的财产归属权进行变更吗,如果双方都同意的话?法院会支持上述要求吗?
你好!想咨询一下这样一则情况该如何处理或有无相关规定,一家庭有一儿一女,离婚时女儿满十八,男孩未满十八,根据孩子意愿及父母协议,女儿随母亲,男孩跟父亲,已经离婚两年多。现在男孩提出随母亲生活,请问是否涉及财产问题。 男孩属于城中村一方,在村中享受各种福利待遇,包括村中出让土地收入的分配及福利房
各位好!想咨询一下这样情况的事情有无相关规定或怎样处理,一家庭有一儿一女,当时离婚时根据孩子意愿及协商,女儿已满十八归母亲,男孩未满十八随父亲,,离婚已经两年多,现在男孩刚满十八,男孩或其母提出随母亲生活,请问假如变更抚养归属,是否涉及父亲的财产的再分割的问题。 因父亲属于城中村,男孩现在享受
2012年3月1日我俩协议离婚,有一个女儿归男方抚养,现在我给男方打电话想去看女儿,男方电话中说不让我看女儿,我想把孩子要回来,我有固定工作但是没有房子,我自己租房子住,我到法院起诉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话,法院能把孩子判给我吗?
我和前妻离婚后孩子判给我,但前妻要变更抚养权,期间女方一分抚养费未付。
我和前妻离婚后孩子判给我,但前妻要变更抚养权,期间女方一分抚养费未付
离婚3年,前夫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离婚协议上写明子女有前夫抚养,我每月支付300抚养费,现在前夫要求儿子有我抚养,我不同意,只想按照离婚协议书上协议的那样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因为我的经济收入和以前差不多,如果他提起上述,法院会怎么判
我的工作单位在西安,前夫的工作单位在长沙,小孩(女,2000年出生)随前夫户籍在长沙。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男方。现在孩子已经转学到我这里上学两年了,因抚养费用问题无法协调,现在我想变更抚养权,因工作原因无法两地来回跑,我该到哪里起诉?在哪里委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