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原户口在中山市东区新村,在1997年结婚后就迁到东区紫霞街,先讲一讲这条紫霞街原是东区新村的地方,被国家征用后所建的4栋楼房为一单位宿舍。虽说这是一单位宿舍、但紫霞街的人都是新村居委会管理,由结婚、计划生育到出示户口证明都经新村居委会,请问我把户口迁到紫霞街后,是否迁出了东区新村?
都是一个派出所管辖。
我是南京的大专毕业生 毕业后在南京一家国有企业工作 到现在已经工作三年多了 毕业的时候我的档案和户口都落在了单位 户口是单位的集体户口(不是挂靠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 档案也是由单位自己管理的 最近提出辞职后 单位要求我的户口必须迁出 才肯开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但人才市场说不能接收我们这样的集体户口转为
最近,我们那里由于修铁路进行征地。我爷爷把他们原来拥有的土地给了我们家。而除了我们家,其余人都没有农村户口。现在出现纠纷,请问,我二叔家还有没有耕地的所有权。。注:他们家没有农村户口。
我是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样田乡石灰窑村村民,1998年二轮承包时从村委会承包土地8亩,承包期为30年,2006年因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出石灰窑村,迁入宣化区庞家堡镇,并转为非农业,在庞家堡镇无工作,无低保,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问石灰窑村委会有没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你好,我们家是湖南常德的,现政府因修工业园将我们房屋征收了,我们房屋没有办国有土地证,对他们的安置采取的是买他们的安置房。我们家的人口:我爸、我妈、我哥(儿子)、我嫂、我(女儿)、我丈夫、我女儿(外孙),我们家分了两套安置房,两套都是130平米,我结婚后我的户口和我妈分了出来,我是户主,我丈夫和我女儿
老师您好! 现有一疑问向您咨询: 我本人是杨凌人农村户口,现在已经结婚4年,丈夫大学毕业在西安上班,属集体户口,因此,一直未将户口迁出,现在我们那里进行城中村改造,土地被征用,我做为家中的养女,父亲一直偏向两个儿子,告诉我这次拆迁安置,我作为出嫁女,是没有权利享受土地补偿费和拆迁安置房的,但就我了解
农村土地分配制度的问题:1985年分配了土地,户口迁出原所在地,是否仍对分配土地有买卖、经营权。
农村土地分配制度的问题:1985年分配了土地,户口迁出原所在地,是否仍对分配土地有买卖、经营权。
您好:我和我老公都是98年在宁波读书的,当时户口一定要迁到学校,毕业后未分配工作,回家了。但户口只能暂挂街道了,也不清楚是什么意议的户口,连公民最起码的选举权都没有不说,现在我们的宝宝都是这样,现在我们村要拆迁了,听说是按户口分配的,这样合理吗? 我们这种情况的同学有很多,望老师帮忙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