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6月,灯龙村12组组长将集体的麻地(种植苎麻的,总面积 0.587亩)0.15亩划给叶长和家作为包产地(盖有生产合作社的公章),93年10月,该村委会在没与12组衔接的情况下,又将麻地的100平方米划给熊兵作宅基地,占去了叶长和0.15亩中的一部分(约70平方米),2005年,熊兵将宅基地调换给熊素清,2009年熊素清在该地基上建房,建房期间,叶长和去干涉熊素清建房,被熊兵殴打,乡政府也发出了书面停建通知,熊素清置乡政府的停建通知于不顾,把房建好了。当事人叶长和要求:1、撤除熊素清建房占用叶长和的70平方米包产地;2、赔偿被熊兵殴打的医疗费1000余元。请问:这个纠纷怎么解决?谢谢!!!
我所承包的农村荒地到期 进行拍卖时 没有拍到 荒地上有自己所建的厂房 现在的新承包人是否赔偿我现在所评估的损失 还是属于自己的损失 万分感谢
我们兄妹五人,我是老四,均已成家,两个姐姐早已出嫁,我在教育部门工作,弟弟在部队工作,家中只有一个哥哥在老家,我工作单位较近,农忙时基本上都回家帮忙收种,从四年前开始哥哥在家为了得到土地(我们几个都有土地在家,我们都不种地)多次采取打骂父母的手段强迫把土地让给它,并且留下话,将来不赡养老人,我妈不愿
我家门前就是马路,不怎么宽,只能容许一辆大点货车通过。但是我家房子的构造有些不一样的,二楼就突出来一点,所以一些大货车开过来就撞到我家二楼了,很多次了。撞的时候都很响,没办法都只能叫他们赔点钱。 所以,我们就在门前对着二楼突出来的地方对下来打了洞,插上了钢条,和放了些石头。这样货车开过来就不会碰到了
我的妈妈是供销社的老员工,供销社买断但没有钱支付员工多年的工资。所以以当时的空地(小组一组的地块)拿来出售买给我家(还增加了一定的金额)可当我爸妈准备开始建房时当地村民来闹事阻止我家建房。说是现在土地升值我们家要补差价。可当时供销社已买下当地(一组)的土地,也敬了当地的土地公(当年地块的拥有者将他们
82年父母承包生产队的土地是5亩,父母在土地旁边又开荒现在变成7多亩,92年生产队通过法院想收回7多亩地,法院也只是判给他只能收回5亩地,我们一直在耕种这两亩多土地。现在生产队要把这7亩地卖给别人,只是赔偿我们的青苗费,生产队有权卖完7亩地吗。我们应该可以得到多少的赔偿,因为年代久远以前是谁开荒谁受益。我们家
82年父母承包生产队的土地是5亩,父母在土地旁边又开荒现在变成7多亩,92年生产队通过法院想收回7多亩地,法院也只是判给他只能收回5亩地,我们一直在耕种这两亩多土地。现在生产队要把这7亩地卖给别人,只是赔偿我们的青苗费,生产队有权卖完7亩地吗。我们应该可以得到多少的赔偿,因为年代久远以前是谁开荒谁受益。我们家
聘用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在出现了劳动纠纷时,以看病为由,躲着不与解决,主管部门怎么办?
公司聘用一分支机构负责人,在出现了因解雇员工而引发劳动纠纷(经济补偿、加班费等问题)时,以看病为由,躲着不与解决,并且推回公司,让找公司解决。公司该如何处理此负责人?处理此事? 该负责人躲避责任的行为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