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九九三年九月被学校聘为后勤工人的,直到二00一年被辞退,有八个年头,今年国家对代课教师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补赏解决,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在解决之内
我代课13年,04年离开岗位。离开岗位没有给我任何补偿和优惠政策,我想咨询一下我应怎样做?请给我尽快得我答复,谢谢!
我们是山东省新泰市的代课教师,1986年新泰市泉沟镇经新泰市教委批准通过泉沟镇教委统一考试录取了我们8名当时叫民办教师,由于我们刚高中毕业有知识、有事业心教学成绩很好。又参加了全国成人考试,拿到了教育上承认的专科证。新泰市其它乡镇1986年所招的当时所谓的民办教师都已转为公办教师,唯独我们泉沟镇没把我们8名转
我原来从事教师行业近10年,然后组织安排到国有企业当工人,现已满50岁,请问退休金是按教师算还是工人算
我爸爸是1974年参加5年工作的农村代课老师,请问能否符合相关的补偿
我爸爸是1974年在社办学校担任代课老师能有5年的工领,后来清退了,听说现在市级每个村和单位都在调查当年有此经历的老师,因为年限较长,当年相关的证件在40年可能已找不到,请问他还能享受这项补偿政策吗?还请专家给予指点,谢谢!
我是江苏户籍 但在山东长住 从1990到2001年代课11年,可是现在山东登记代课教师 我却不能 只因我不是本市户口。让我去户籍地登记 这合理吗?我在山东为教育事业付出最美好的时光,为什么推到江苏去要补助呢?这样做公平吗?
我是1986年开始任民办代课教师的,1997年9月考入师范学校,1999.7月毕业成为公办教师,现在的工龄一直按照1999.7开始计算,以前的教龄不给计算,现在,我已经是50岁的人了,马上就要退休了,职称晋升成了难题,养老保险更是大问题,能不能给想办法解决呢?
你好,我是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于2012年7月与学校签订了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至2015年7月31日止。我于今年1月向学校提出书面辞职,希望于7月底离职,学校后书面回复不同意辞职,之后我在学校工作至今。因为离我第一次提出辞职已经半年,我准备最近再次向学校提出辞职,请问: 1. 学校是否可以再次拒绝? 2. 聘用合同里有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