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途中被逆行的单车(骑车人与伤者为同一家公司员工)将脚及膝盖撞务,撞伤后被其她同事送至公司医务室,医生初诊后建议送医院做详细的检查(在此同时时间,同事有打电话知会公司人事及环境安全管理科领导,他们建议送长安港湾医院),经医生诊断为脚裸及膝盖软组织搓伤,医生要求全休三周;在休息期间公司对此事做内部协调,在协调期间公司人事及环境安全科没人有上门或来电询问过伤者的病情,事发后的第四天伤者家属因实在受不了公司态度,只有打122报警,报警后交警到现场拍照并记录双方信息后,要求在三天后到交警队处理,因伤者无法行走,再三要求公司协助到交警队,被公司环境安全科的人拒绝,无耐只好自己去;因伤者要求公司报工伤处理,将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证明及相关资料提供给公司,当时公司并未说资料有问题并帮忙提交到社保局,将近一个半月后公司通知伤者说到社保局进行确认,因伤者走路仍不方便,多次争取后公司才同意安排车辆送至社保局,在此一周后,社保局通知说交警提供的事故责任证明内容无责任划分判定,要求重新提供,为此伤者要求公司出面一起到交警队处理,公司方面说是在公司外面出的事,和公司没关系,要自己处理,伤者多交请求,均无效,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在此法制社会,在此关爱新莞人的东莞,发生这样的事,真让一个背井离乡的新莞人伤心
我妈骑一辆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方向,在行驶过程中与前方同向临时停车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尾随碰撞,造成我妈受伤及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机动车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因为我妈驾驶非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未能确保安全发生事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过错,而对方驾驶机动车不按
具体情况如下:甲方(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乙方(机动车驾驶人员)事故经过是:早上8点10分左右,甲方驾驶非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离开西面非机动车停车线的时候正遇黄灯,而乙方是由南向北行驶方向,当甲方行驶到十字交汇的时候,正好黄灯跳红灯,甲方及时刹车时被乙方机动车撞伤,相撞的时候正好甲方是黄灯跳红灯,而乙方
上班途中被逆行的三轮摩托车撞伤,肇事者将我送到医院后逃逸,经医院初步诊断为脑部颅骨骨折,内部有淤血,现在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我让亲戚拿着交警提供的证明书找公司,公司领导说须报派出所才能申报工伤,请高手指点该如何办?
早上上班,两小区对门,对面小区一辆电动车先出门右转,我骑电动车从本小区出门右转直行,前方电动车忽然左转,几乎与马路垂直,我撞到了对方电动车侧方,对方左腿受伤。现在对方说当时出门后旁边有车,方向左打了一点,但是我们确实撞车时垂直装上的。本小区有监控可以拍到出门左转一刻,但是估计拍不全,我看了马路交通探
在上班期间,我给公司办事的途中骑公司电动自行车逆行,把一个老太太撞了。我应该怎
在上班期间,我给公司办事的途中骑公司电动自行车逆行,把一个老太太撞了。我把伤者送到医院,诊断出来是股骨经骨折,要做手术。估计费用在5万左右。交警立案后说我是第一责任人,公司是连带责任。我应该怎么办?承担什么责任,公司让我去愁钱,可是我一月就1200的工资。哪来钱给人家看病。。希望懂这方面的人给我点帮助。谢
我妈妈在上班途中被一个摩托车司机酒后驾驶撞伤,断了两根手指,右收碗骨折?肇事人已经被拘留。请问接下来怎么赔偿
肇事方驾驶机动车(无牌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把我撞伤。怎么索赔。本人打听过律师,即使法院判我们赢了,肇事方要是说没有钱我们也不好获得赔偿,现在的法律社会还有天理吗?正常行驶被别人撞伤了,还需要自己看病,没有地方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真够郁闷的!!!跪求帮助!!!
本人骑电动车在上班途中被小车撞伤医院开了18天休息证明,月工资为4500现在务工费谈不了,我在现在这个公司上班才2个月开不了详细的证明,我的务工费应该找他要多少,他不给我怎么出起诉车主,
未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骑公司摩托车去上班途中撞伤他人负主要责任须赔偿,公司是否也要承担一部分?
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骑公司摩托车去上班途中撞伤他人负主要责任须赔偿,公司是否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