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4月18日入职的,并将于2013年4月3日离职,但2012年的年假一直未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我现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但本人2012年年假、2013年年假以及婚假均未享受,请问是否能享受这些休假?若能享受,公司又不批准,又该怎么处理? 说明:现在公司未批准辞职报告
各位律师好! 有一个公休节假日方面的问题还想请教一下。 中秋节这三天我们似乎要上班。所以,19日是三倍,20(周五)、21日(周六)是两倍。如果22日(周日)单位要求加班的员工休假(需要出公司公告),那么20号的双倍可以不给。如果,22号那天员工自行请假,可以按照年假或事假处理。 这么说对么? 另外,此
我老婆在没和我结婚前就有膜性肾病,一直没告诉我,结婚后,在她犯病了才知道。而且她结婚后一直就对我不好,就生了个孩子,什么妻子责任义务都没尽过都没。他对我还特别不信任,他犯病那会,带着他家人收拾我家里的所有值钱的东西和户口本,去北京医院看病那会,住着旅馆,他扣了我的钱包和身份证,把我关出了门外。现在她
我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我想问一下用人单位不签合同问题。我们现在所在单位已经好几年没和我们签合同了
我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我想问一下用人单位不签合同问题。我们现在所在单位已经好几年没和我们签合同了,听说直属上级单位发给我们的工资高,都是下级单位扣了?我们怎样能查询到该怎么办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