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有个问题请教下, 我有一套使用权公房,承租人是我祖父,已经于2000年去世,但承租人至今没改,房票本上海市我祖父的名字,共同居住人上市我姑妈一家三口(还有我姑父和表妹)。没有我的名字。姑妈一家三口从未在这套房子居住过,一直是我居住的。房租也是我付的。 但是这套房户主是我,户口本上还有姑妈一
只有使用权的公房的闲置时间如何介定?我星期六回去住一晚算闲置吗?
我有一间只有使用权的公房,由于工作关系,较少回去住,只有星期六偶尔回去住.现有一表姐住(户口在此).现有人告闲置.我应如何处理?
婚后一方取得公房承租权的(福利分房),离婚时要求继续使用的一方按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的一半为标准向另一方作出补偿。补偿的标准怎样计算?(与现在商品房有联系吗?房子在海淀山后地区) 还没有评估,想看看哪种更合适
我想问一下,如果丈夫死了,妻子还在,可是妻子说要把自己住的房子送给孙子,可是儿子不同意,怎么办,儿子在父母年迈期间没有进行抚养的义务
我和邻居将地互换有11年,因为对方使在我不在场时私自丈量的,他地头的树也未做处理---事后我曾提处异议,他觉我残疾人,概不理睬。去年村理将地头填平后对外转让。今年3月,村里给地头已转让处去的农户给与补偿。邻居知道后向我要钱被我拒绝,遂后将我起诉。经两次开庭一次现场勘验并于6月4日作处邳碾民初自第0250号民事判
我和邻居将地互换有11年,因为对方使在我不在场时私自丈量的,他地头的树也未做处理---事后我曾提处异议,他觉我残疾人,概不理睬。去年村理将地头填平后对外转让。今年3月,村里给地头已转让处去的农户给与补偿。邻居知道后向我要钱被我拒绝,遂后将我起诉。经两次开庭一次现场勘验并于6月4日作处邳碾民初自第0250号民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