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某公司“品质主管”,经了解;公司任何职务合同中都填写的是“普工”,待遇全以最低工资:1600元/月。甚是不理解。公司这是何意?
请问:1、我合同签约到2012年12月,工作职务:总经理特别助理,工作内容:协助处理厂里各种事务。但是现在,公告给我的职位是:品质主管2、我是08年5月进厂,当时合约到09年12月,我于09年10月到12月办停薪留职,10年1月回来上班,当时没有跟我续约合同,而是到2010年8月,在我的催促下才给我签订的上述合同。鉴于以上2个情
我合同签约到2011年8月,工作职务是文员,现在公司将我安排到车间干活,我自己选择离职是否可以分公司要求赔偿,谢谢。
我有一份与镇政府签订的地块买卖合同,由于当时附图多测了220平米,所交的费用也是按多测的面积交的费用,合同有镇政府的盖章,还有我的签字,有地方律师服务所的见证(律师服务所无盖章),合同日期有效,另外镇政府又将多测的这块地买给了别人,并已经建好住房。请问:我想把这块地要回来,并且叫占用地的人赔偿我的损失
保险业务员假冒银行大堂经理,游说客户签订的合同与实际不符,是否可以推翻
母亲让我帮她去银行存款,还要我问问银行经理有没有好的理财产品,我到了那里,黑板上写着存5万,3年,利率6%。问了一个穿制服的人,我以为是大堂经理,她胸前别着胸牌,而且在维持等侯的客户。她说这个产品存满3年后领取,利率保证6%,父亲是投保人,去付的款,她还安排了贵宾号,不用爸爸排队,关系也渐渐熟了,我一直喊
我当初看图纸觉得结构还可以,就办了按揭,交了两月的按揭才通知看房,结果少了一个阳台,5.8平方米,而且我是三楼,与其小区所建二层门面房楼顶相连30公分左右,并有水泥台高于我客厅窗台,直接影响采光和安全。现在交按揭已经十一个月了,数次协商无果,不知遇此情形我该如何解决?
跟同村村民农用地对调。对调后的农用地改为住宅用地。因为我家和对方对调的底实际是1.25亩 对方地是1.42亩 合同写着是1.3亩对调1.3亩 然后农村村委盖章了 对方也签字了 然后这个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 对调后的农用地已经申报专为住宅用地。并通过了。
我是买的期房,与开发商所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所附的房屋平面图上有标示主卧室窗户为飘窗,但实际房屋确不是飘窗。还有合同平面图上也没有标注主卧室有T字弄横梁,实体主卧室有T字横梁。其他附属合同中都没有提到横梁的事项,签合同时销售人员也没有口头告之,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解除合同吗?
比如宣传资料上写着淘宝返利6%-50%实际不在这个阶段里,中网那边说这个他们没办法调整,现在想解约,有中网国际人员的聊天记录合同和宣传资料。我该怎么办请求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