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兄弟哥俩,哥哥在农村务农,弟弟当兵转业为非农,相继成家,然后分家,财产及土地一分为二,弟弟的媳妇起初为农业户口,后来做公务员转为非农,弟弟全家户口落到县城,种地累也不挣钱,就不在管理,后来国家对土地确权,新一轮土地承包时弟弟早在县城落户属非农,土地承包后老父老母的土地都承包在了哥哥名下,哥哥还靠个人关系以弟媳原来为农业户口为名又多要一份土地,经营几年后老母过世,再三年后老父去世,此时弟弟从未向村里和哥哥提过要土地的事,又过了3年,土地价值升温,弟弟产生了想要老人的和媳妇的两份土地的想法,后来工程占地1亩左右赔偿10万元(非地上物),在城里的弟弟向哥哥讨要土地和土地赔款,哥哥就想我把土地维护这10多年,才有现在的赔偿,再有占地只是一部分,当初你不要,现在要,你怎么就知道这一亩地是老人的那部分呢?决不能按人口分给弟弟,请问这个哥哥该不该给?弟弟能否要到土地或赔偿金?
户口在外地且是非农户籍的家庭成员有无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资格
户口在外地且是非农户籍的家庭成员其父亲去世而母亲健在的情况下,有无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资格
父亲于86年去世,在A村留有一套自建房,我与母亲自居。父亲去世后,母亲将我的户口跟她本人,落在了母亲娘家B村。 1994年,母亲将A村原有的自建房卖给别村人王某,后王某将房子卖给A村(本村)人舒某,后舒某又将房子转卖给外村人李某,李某后又转卖非农县里人吴某。(当初母亲卖房,只跟别村人王某,立下转让收据一张
(1)1998年土地二轮延包时老人与子女户口和土地合同本不在一起,如果老人去世了,其子女可以继承老人的土地吗?还是应该收回归村里所有
我家在97年二轮土地承包时,当时我家户口本上及实际人口数为11口人,我父母、弟弟、爷爷奶奶、姑姑姑父、叔叔一家三口,当时正当我家经营农场,大概三千亩,但属于个人经营,与我们家分包土地无任何冲突,村里在分包土地时,村委会及主任说我家有农场,都是机械化耕种,答应在大家都分包完后,在最后给我家11口人的土地,但
本人属武汉市黄陂区非农业户口男性(95年升学迁出),现为灵活就业人员,姊妹四人且均已成家,大姐及妹妹为非农业户口,二姐为农业户口且在婆家承包有土地,家中只有父亲和母亲(农业户口)。请问我能否作为父母的土地承包成员加入到父母的土地承包合同中?户口已迁出的非农业人员能否承包农村土地?如果父母承包的土地现在
家父是农村人士,向其他村租了土地,期限是十年,现在到期了。承包合同有一条规定(期满后,承包人可优先续期,按附近土地定价。)家父本想续期的,但对方就是不让,还说续期一天是续期,一个月也是续期。在此小弟想请问各位好心的律师,承包一方至少可以续期多长时间,之前有律师回答说(再行约定),但我不是很清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