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答应会离婚,一直到女儿生了3年了,都没离婚我该怎么办/可以告他吗/现在我决定离开他,带着孩子走,可以要抚养费和青春损失费吗
我今年24岁,两年前和我现在的爱人结婚,现有一个1岁的女儿,因为我是学医学的,所以直到现在我还是住在父母的房子里,并且在经济上还有要用他们的钱,去年因为一些问题,父亲买了一辆17W的小车,但是过户在我的名下。两年来我和我的爱人估计用去老父的钱12W左右(没记账),现在我想和她离婚,但是我担心我们的离婚在财产
律师你好! 我于08年9月结婚,因至今未怀孕(我从09年10开始治疗,至今初步确认卵泡发育不良),现老公要求离婚,向您咨询如下: 1:我俩于06年3月共同购房,老公占75%产权,我占25%产权 2:现老公有现金15W(在他的帐户上),我的薪金所得都用于了治不孕 请问以上情况,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配?我因近期要回老家治
我和他是二婚,2000年在一起,2006年登记。08年我患子宫肌瘤。10年3月12日做子宫全切术。术后身体不太好,他耐不住寂寞在我手术时就有人了他说你没证据我不会承认的。现在他每天莫名其妙的生气他想赶我走有不想分东西给我。我们的房子动迁分一楼,到现在他也不让装修。不让住,楼不值钱5万块,我2009年叫养老金向女儿借1700
一是起诉离婚,二是分割财产,三是诉讼费我出。事实是我不顾她怀孕照死的去打她,不给她钱,我在外吃喝玩乐不管她生活,对她肉体精神进行折磨,且逼她起诉离婚 这个是我嫂子对我哥的起诉状!嫂子自从去年10月1日结婚以来,经常打骂婆婆,而且多次回娘家不回来,我家去接回来好多次,而且多次以离婚为借口作为威胁,我哥看
女方结婚一年,长受家庭暴力,并育有一女孩,还不到一周岁,并且分居半年多了,也已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而男方以不同意离婚为由,后女方律师对女方说理由不充足,证据不足为由,要女方再起诉一次,请问这样的法律程序对吗?女方该怎么办,走什么样的程序是对的?
丈夫是个没有责任心的人,与我离婚又复婚在,复婚前孩子是我一人抚养,他说过每月支付100元,但是没有支付,现在又有外遇要与我离婚,而我女儿已经快十七岁,他对女儿说了,等她十八岁时叫她贷款读书。而今我们正准备协议离婚,一旦协议离婚后,他真的不负责女儿的教育费,而女儿学习成绩又很好,肯定能考上一所大学,那时
女方结婚一年,长受家庭暴力,并育有一女孩,还不到一周岁,并且分居半年多了,也已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而男方以不同意离婚为由,后女方律师对女方说理由不充足,证据不足为由,要女方再起诉一次,请问这样的法律程序对吗?女方该怎么办,走什么样的程序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