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号下午四点,我亲戚开车自南向北行驶,(快车道和人行道中间是一个长着高植物的绿化带)途径路右边一加油站,打着转向灯转向加油站,突然发现,一个不满18岁的姑娘骑着一辆燃油助力车带着一位65岁的胖大娘自南向北在人行道上快速行驶,为避免相撞,亲戚急刹车,小姑娘因车速太快,撞在停了的机动车前边,结果燃油助力车倒了,小姑娘和胖大娘坐在地上,我亲戚下车查看,小姑娘手臂擦了一层皮,胖大娘本来坐着,看见人来,就躺着不说话,亲戚先打120救护车,随后又打110报案,在医院给胖大娘做了全身检查,只是眼部软组织骨折,一切都正常,我方交钱已经住院了几天,小姑娘是皮外伤也在医院治疗了几天;现在想咨询李超律师,如何责任划分和赔偿呢?
我开助力车行与国道〈行于非机动车道〉机动车从旁小道拐进国道造成相撞,我头部和脸部共缝了10针!共计花费医药费5000员,15天未上班,请问此事应该怎么处理!
在工作中因机动车驾驶员操作不当随车人员从车辆中摔出造成人身伤害应当如何划分责任和一些相关的赔偿事宜
你好! 请问在这一起案件中我要找驾驶员 还是找单位负责一些相关的赔偿费用和在案件中我应负什么责任 谢谢 急件 急需要回复
本人驾驶一辆出租车由西向东在主干道正常行驶,与一辆由北向南横穿马路的燃油两轮助力车相撞,造成骑助力车人右腿受伤,请问责任如何划分
本人傍晚18:00左右由西向东行驶至小区T字路口欲左转弯与对面由东向西行驶的48CC燃油助力车正面相撞,但助力车属酒驾、带人、无证并且未戴头盔。请问我本人有责任吗?如果有能占多少?
电动车在朝阳门桥上由西向北左转,驶入机动车道,被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奥迪A6L撞飞出去3米,电动车主:脸上左侧划伤,右腿膝盖划伤,左脚大拇指与尾巴骨扭伤,电车左侧破损;机动车右前保险杠划伤一条10厘米左右的白条。交警判定电动车主要责任,后机动车主带电动车主去医院看病,由机动车主先行垫付医疗费。我想问下,我们
我开的是摩托车,正常行驶在机动车道,一部电单车从路边突然打横穿过马路想上中间的立交桥,在道路中央我撞到别人的前车轮,像这种情况责任应该如何划分,如何赔付,是不是真的有这样一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想撞非机动车最多只需负百分之三十的责任,我这里适用这一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