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建筑工地上班的时候受伤了,已鉴定为十级伤残,因为工资是按天计算,所以没有固定月工资,保险公司按照每月4200元赔偿了8个月的工资共计33600元,医疗费用是用人单位负责的,用人单位老板愿意再赔付一万元,医生开了休息三个月的证明,但三个月的误工费没有得到赔偿,请问,这个赔偿方案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应该
非因公死亡,公司想按工伤的标准来赔偿,请问可以陪多少,公司在北京。
员工非因公死亡,公司按照工伤条例的话是不是就是 1:丧葬费,北京市去年社评工资的六倍28000多, 2、亲属抚恤金,假如员工缴费工资为10000元,其配偶有正当工作,无子女,父母满足抚恤金年龄要求,但死者有一哥哥,也有正当职业,这部分还需要赔偿么?其配偶有正当工作,不符合要求,父母有其哥哥抚养也不符合要求,这么
各位好心的律师们您们好!非常感谢您们能在百忙之中抽空来看我的留言,我爸爸是在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的家具小工厂做木工工作,我爸爸的工作是按计件,工厂老板把一部分的工作承包给我爸爸做,做好后按计件方式结算,工作地点就在工厂,(这种关系是不是属于劳务关系还是其他的?)在那工厂只工作了两三个月就出事了(2012年1
5月17日临时聘请的农民工在帮忙立电杆过程中由于工人没有统一协调好,电杆缓慢倒下,造成其中一个工人脚腕处轻微骨裂,现经医院治疗已完全消肿,病人也可以下床。病人自己想出院回家休养,但其家属不同意,需要佩服77700元,才肯出院,经过两天协商,家属还是不肯让步,还需出院后赔付50000元,公司买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