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数码城上班,昨天公司将一批笔记本上柜,我与店长值班,当时没有检查产品就直接陈列出来,今早我去值班时,发现其中一台笔记本外壳损坏,我立即把这件事告知经理,现在公司要求我赔偿1000元(这台笔记本价值4800,换外壳需要600),请问公司的要求合理吗?我应不应该赔偿?如果赔偿应该赔多少?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差不多六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中途也没有违反公司的相关规定,因为跟老板的意见不合,就被公司无故辞退,请问我能得到那些赔偿、我因该怎样来维护我的利益,谢谢
你好! 我是2010年2月1日加入公司至今,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3年。在岗期间,我对工作还是很负责的,没造成公司的损失,也可以说比较完好的完成了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今天老总跟我谈话的主要内容为:因为我的工作内容很少,以后我手里的项目还会以外包的形式出现,给我两条选择。1、自己出去找一份工作2、调换岗位降薪。
你好! 我是2010年2月1日加入公司至今,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3年。在岗期间,我对工作还是很负责的,没造成公司的损失,也可以说比较完好的完成了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今天老总跟我谈话的主要内容为:因为我的工作内容很少,以后我手里的项目还会以外包的形式出现,给我两条选择。1、自己出去找一份工作2、调换岗位降薪。
没有劳动合同员工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需要我赔偿吗 老板扣了我4000工资 我还能要吗 如果赔需要陪多少比例?损失是3万元